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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娘這番話,是有證人證明的。她那兩處房舍的承租人,證明她當天早上確實去收了租銀。而鄰居李二,更是關鍵中的關鍵。是他,英雄救美,還用洗衣槌打昏了春大山。
而春大山辯稱,「九月十八日早上,我去了鎮上萬和銀樓,給女兒打了一隻銀簪子,因為想早點回去,所以抄近路,走了飄香居後面的胡同。可不知從哪冒出來一個小賊,搶了我的錢袋和簪子就跑,我一直追到一處院子裏。那小賊突然不見了,就見這女人撲過來。」他也很確定的指着張五娘,「拉扯之間,我後腦子一疼,就什麼事也不知道了。醒來時,已經上了枷。」
對於張五娘的供詞和春大山的口述,春荼蘼非常熟悉,都能背下來了。她只能說,如果坐着聽聽,還挺像那麼回事的。陷害春大山的人,可以說下了不少本錢,考慮得也算細緻。但這些內容在她這種律政強人的眼裏幾乎漏洞百出,何況她還現場調查過。
但是,到底是什麼人,又是什麼樣的仇怨,促使那個人做出此等無恥行徑呢?
「堂下春家女,你既然要代父申冤,在如此確鑿證據下,可有什麼話好講?」聽完雙方的陳述,張宏圖問春荼蘼。
春荼蘼從容上前,像男人那樣深施一禮,朗聲道,「大人明鑑,民女有幾個疑點,要問問原告和證人。」
原告張五娘正在堂上,證人李二和另兩名租屋的證人都在堂下候着。對租屋的證人,她沒有什麼異議,李二卻必須要細細盤問才行。就是她找的證人,希望小九哥快點把人帶上來。至少能來一兩個,把此案拖到第三堂,保證今天春大山不被用刑。
心念至此,就看向父親。就見春大山面色掙扎、焦慮、幾度欲言又止。春荼蘼知道父親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她。但剛才她的話說得直戳春大山的心窩子,春大山張了半天嘴,也沒說出讓她快快離開公堂,不要管他的話。
女兒說得對,他不清白,女兒還有什麼名聲、未來?父親年紀漸大,若沒他在身邊,以後又該怎麼辦呢?他不懂刑律,卻也明白雖然人家告的他強*奸未遂,可他是軍戶軍籍,對方是良民,地位的差異會加重判罰的。他又不傻,既然有人陷害,那麼他服刑期間,誰知道會出什麼意外,會不會讓他把命搭在裏面呢?
所以,他必須證明自己無罪。可是看到訟師沒有來,他的心都沉下去了。現在女兒要代他申冤,其實他並不相信一個小姑娘能做什麼。但女兒的眼神卻充滿着一種力量,讓他居然相信一定會沒事的。
「你且問來。」張宏圖望着堂上那苗條的身影,心中有本能的不屑,「不過本官提醒你,若言之無物,胡攪蠻纏,本官可是會判你蔑視公堂的。依律例,婦人犯法,罪坐家主。你犯的罪過,會罰在你父之身,你可要想好了。若此時退出,本官念你一片孝心,尚來得及。」
生平最恨的就是株連!春荼蘼心話說。可是,這樣小的案子對她而言是手到擒來,又怎麼會輸掉,以致害了自家老爹?這點自信,身為穿越女,現代人,優勢還是很有的。
於是春荼蘼上前一步,再度深施一禮,擺出感激涕零的樣子,「多謝大人關愛,但民女堅信父親是被冤枉的。所謂紙包不住火,世上沒有完美的犯罪,總會有破綻露出來。大人目光如炬,待民女一問,您自然就明白了。」
她轉向張五娘,突然一笑。
她的模樣生就甜美討喜,眼神清澈透明,一幅人畜無害的樣子,笑起來的時候,唇角邊還有個小小的梨渦。用現代的詞彙講,那是相當的會賣萌。可這一笑,不知為什麼,張五娘突然一哆嗦,好像整個人都被看穿了似的。春荼蘼那靈動的眼神好像對她說:別裝了,我知道你做了什麼。於是她本來心中篤定,卻忽然就不安起來。
一邊的春大山看到這情景,猶豫的心終於放進了肚子。他這女兒,與眾不同,以前怎麼沒看出來呢?難道是三個月前摔那一跤,病那一場,終於開竅了?
春荼蘼從袖中拿出新謄寫的訴狀,走到副座那邊,畢恭畢敬的交給歐陽主典。歐陽主典打開後略看了幾眼,露出驚訝的神色,然後立即轉呈張宏圖。
這邊,春荼蘼已經開口,進入「對推」,也就是犯人互相質問的階段。在現代,是由雙方律師進行的,在古代,是由告訴者、犯人,或者代訟者進行。
但凡案件,都脫不了五個w的範圍時間(when)、地點(where)、誰(who)、做了什麼(what)、為什麼(why)?再加上下h(how),就是怎麼做的這幾大要素。
而法庭辯論的技巧也有很多種,春荼蘼今天打算用以退為進的方法,先假設張五娘說的是實話,再從她所謂的實話中,推論出多種不可能之處,暴露疑點和錯誤。這樣,反而會更讓人覺得原告說的是假話,是在陷害春大山。尤其面對張宏圖這個張糊塗,讓他自己想明白了,比直接對抗要強。不然他為了自個兒的面子使絆子,就會造成她申辯的困難度。
「張五娘,我且問你,你說九月十八巳時中事發。那麼,巳時中是指你收租銀的時間,是你走在街上的時間,還是我爹追到你家院子的時間?」春荼蘼問。
這是個陷阱問題。
張五娘一愣,沒想到春荼蘼問得這麼細緻,脫口而出道,「是追到我院子的時間。」
「其實沒差啦。」春荼蘼笑得像只小狐狸,「你出租的屋舍距你家只有一條街,你去收了租銀,走回家,再磨蹭也不過一刻。所以巳時中只是估計的時間而已,畢竟,誰也不能去看土圭對不對?但是,你確認時間是沒錯的,對吧?」
張五娘驚疑地答,「對。」
「那麼,你是直接回家了呢,還是在街上逗留?」
「我是一個寡婦,哪能在外面招搖,自然是立刻歸家。」
「所以我奇怪啊,短短的一刻時間,我爹恰巧就遇到了你,迷得神魂顛倒,然後就對你百般調戲,最後又追進你家,欲行非禮,好像很趕啊。」
噗!旁邊一個衙役不小心樂了出來。不過,在張宏圖嚴厲的目光掃射過來後,死死忍住。
張五娘倒也奸滑,反駁道,「禽獸之人,哪能以常理度之?」
「問題是,我爹在萬和樓打了首飾,為抄近路,巳時中路過了飄香居後面的胡同。本鎮的人誰不知道,飄香居的位置離張家頗遠,要走上兩刻時間才到。試問,我爹怎麼可能在同一時間出現在兩處地方?」說完,春荼蘼又轉向張宏圖,「大人,關於這一時間證據,民女也有人證。飄香居每天巳時中都會出第一爐有名的荷花酥,九月十八那天,店中的小夥計到後面的胡同倒泔水,差點潑到我爹腳上,所以記得清楚。還有,萬和樓的掌柜,可以證明我爹確實前些日子訂了一根簪子,約定於九月十八日上午去取。」
張宏圖看了看訴狀下面,羅列的證人名單,疑惑地問,「可是春大山說,在飄香居後面的胡同里,有一個小賊搶了他的錢袋和簪子,他一直追過去,這才進了張五娘的院子呀。如果用跑的,春大山身高體壯,一刻之內也是到得了的吧?」
「正是呢,大人英明。」春荼蘼毫不臉紅的拍馬屁,「昨天我還特意實驗了一回,用跑的完全可以。只是必須跑得飛快,到案發地點,人基本上累得快趴下了。試問,一個人連氣也喘不過來,如何要調戲婦女,並意圖奸*淫?」
堂上男人居多,一聽這個問題,全體愣住了。是啊,就算再好色的男人,在那種時候也沒有那種閒心吧?就算有閒心,也沒力氣了。
「這是時間上的疑點,此其一。」春荼蘼伸出左手食指。
她的手嫩白嫩白,手指柔軟又纖細,但就這一根手指,卻不容人忽略。開始時,包括歐陽主典在內的所有縣衙公務人員,都不相信春荼蘼會問出花來,可現在,卻突然有了不同看法。
「其二,是地點。」她繼續說下去,「張五娘的家在甘草街,那邊住的都是貧苦人,每天辰時初刻一過,男人女人們都要去做工,只留部分女人、老人和孩子在家,或操持家務,或關門閉戶。誣陷我爹的人,選了這個地方,不是太巧了點嗎?那時候,街上無人,不可能有其他有力人證。可偏偏,李二就看到了整個過程。他是閒的,還是早等在那兒?再者,那條路不是我爹回家的必經之路。他為什麼會去那裏?」
「不是說追賊嗎?」張宏圖插嘴。
「就是說,我爹所說的是真的,他確實是為追賊而去。」春荼蘼正等着這句話呢,於是馬上抓住話尾,隨後一指張五娘,「而不是這個女人說的,閒逛到那裏,見色起意!此為疑點之二。疑點之三,就是證人李二。求大人傳李二上堂。」
66有話要說…
你們沒把章節名想歪吧,壞銀們。只是古代法律術語,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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