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門嫡恨 第三百章 三寸金蓮

    此刻的王清想起來,在另一個時空,女人已經開始裹腳。初始的裹腳,只不過是用布稍微攔一攔,也就是讓腳長得平直一些。這一點有點像後世的牙箍,起一種矯正的作用。而且裹腳的人剛開始多是些以色侍人的女子,一如以舞晉身的桃夭。

    但是到了後來 ,越是高貴身份的女人越是要裹,而且這腳也是越纏越小,最好的要求是三寸金蓮,當然比三寸小更好。於是她們中的很多人,從五六歲的光景就開始纏腳。

    「蓉姐,你聽說過前幾年的那個桃夭跳的金蓮舞嗎?」王清問到,她的話讓柴夫人有些好奇了。不過她為了寫書,可是收羅了不少資料,略一思忖,倒是想起來,有資料談過這件事。不過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後來很快就煙消雲散了,王清問這個問題幹什麼吶?

    「聽說過,怎麼,這件事你出手了?」柴夫人點點頭,剛開始隨口說出來,但是很快的,她就反應過來。柴夫人不由地瞪大了雙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想法,連說話的時候都停頓了一下子。

    她不知道為何王清會插手這件事,按說這件小事怎麼也輪不到王清的出手。但是,這真的是小事嗎?這一刻柴夫人,很是小心地思考了一下子,王清絕對不會無緣無故的出手,不知道這其中是什麼原因?想到這裏,她看向了王清,希望她能夠回答自己的疑問。

    王清換了個姿勢,「是的,是我出的手,蓉姐,你可能沒有想過,如果我不制止的話,桃夭的大名就會傳遍華夏,那麼就會有無數個桃夭出現。女人為了爭寵,還有什麼干不出來的?」南梁的後宮在桃夭受寵之後,也有人跟風。可惜讓王清給國主下了狠料之後,就一個個進了冷宮,自然沒有再學的了。

    王清說到這裏的時候,低下了眼帘。把她眼中的寒光擋住了,嘴角露出一絲冷笑。「桃夭的最獨特的地方,就是她那雙被硬裹出來的小腳了,那麼你說會不會有一天,所有做女人的。就會被人要求裹小腳?」王清的目光看向了遠方,帶着一種難以言說的惆悵。

    事實上把女人的天足裹成了三寸金蓮,是不少男人、女人的共同努力。這一點,王清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世上往往最為難女人的也是女人。更何況到了後期審美觀,如果是天足的話,就是再美麗的臉,也不會成為美女。

    美女必備的要素是要三寸金蓮,這在後世人看來是醜陋的金蓮,在不少文人墨客中都是美景。最可笑的是。還有人拿那些陪酒女的金蓮鞋子當酒杯用!王清看到這一幕想吐,而那些自認風流的文人墨客可美得很。

    「那應該是以色侍人的女人,才會裹的吧?」柴夫人當然有些不相信了,漢人受儒家思想薰陶居多,大都奉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怎麼可能?柴夫人的眼睛中閃着疑惑的光芒。

    王清搖搖頭,「剛開始只是某些女人裹,但是男人們會喜歡上那種不同。然後漸漸就形成了習慣。蓉姐還記得我講過的事嗎?那種長脖子的女人才是最美的。」

    柴夫人聽到之後,嘴角急劇地抽搐了一下子,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王清講的是某國小地方,他們那裏以長脖子為美。於是就在女孩子小小的年紀,在脖子上套環,一點點把脖子撐長了,以至於到了後來,要是拿下那些環的話,那些女人據說就活不下來。

    柴夫人一點也不明白他們的審美觀。在她看來,人又不是長頸鹿,要那麼長的脖子做什麼?當然那些本地人,就一直認為長脖子的女人才算是美,看脖子短,就感覺不美。同理,柴夫人也看不上長脖子的女人,感覺怪怪的,這就是審美觀的不同。

    突然間,柴夫人明白了王清講話的含義,一旦大家都很認同裹成小腳是美女的特質,那麼裹小腳就成了大勢了,她驚叫了一聲:「原來真的有可能。」


    王清微微點頭,「就如同前朝那些名妓,她們可以長得不美,但是一定腹中有詩書。」也就是說前朝的名妓可以不是美人,但一定是個大才女。不過王清一想到前朝的妝容,就無語了,這奇葩的審美觀也竟然大行其道,把眉毛剃了,化成又粗又黑的眉毛,簡直就是很怪的事。

    「而且她們的妝容也是夠古怪的,怎麼感覺有種見到鬼一般的感覺。」王清在後來看慣了所謂的裸妝,在看看把臉塗得雪白,化成櫻桃小嘴的妝容,事實是有種說不出的怪異感。

    柴夫人這時候正色起來,她現在再回過頭看看自己曾經認為美的妝容,的確也是有種怪異感。的確有種一旦成為一種潮流,那麼不美也成了美了。另外前朝以胖為美,那麼就是趙飛燕重生在唐朝,絕對也不是美人,同理楊貴妃到了以瘦為美的地方,那也成不了美人了。

    要是裹小腳成了潮流,柴夫人剛想到這裏,就聽王清說:「而且這腳越小越好,成為三寸金蓮,甚至更小。」柴夫人眼睛睜得很大,這太稀奇了,三寸,就很小了,還要小。柴夫人蹺起自己的腳,要是三寸的話,要砍多大一塊去,想到這裏她是不寒而慄了。

    「那這個人還有法走路嗎?」柴夫人思索了片刻,終於問出自己的問題,「走是能走,但是絕對走不快,而且真的是要走的話,最好有人扶着。」王清想起來即使到了民國時候,還是有位學貫古今的姓辜的有名人物,在全民放足的時候,也念念不忘宣揚三寸金蓮的好處。

    其實他完全忽略了女人在裹腳中所受到的傷害,要是能讓他自己親自裹腳,在冒着腳都有可能爛了的情況下,在裹成小腳之後,然後十幾年戰火紛飛中輾轉逃命,還依舊對三寸金蓮痴心不改的話,王清就服了。

    柴夫人已經在王清的啟發下,YY一番三寸金蓮之後,猛的打了個寒顫。「要是裹成三寸金蓮的話,那麼應該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吧?一直要延續很多年,那要遭多大的罪才能成,把女人不當做是人吧?」

    王清把真相又揭露了一點,「不只是裹,還要把除了大拇指之外的腳趾都扭到了腳心處,簡直就作孽啊。」其實三寸金蓮的小腳要是剝開裹腳布,就是畸形,根本就讓人無法直視,那簡直就不是人的腳。洗一次腳要花很長的時間,要是不裹好的話,都沒法走路。

    但不得不承認,這種畸形竟然獲得了不少文人墨客的歡心,還把所謂的金蓮進行了分類,這一點又影響到了統治階級,於是裹小腳就成為美女必備的條件了。王清有些不理解那些文人病態的癖好,就如同後世的梅花一樣,好生生的繁茂的梅花不喜歡,反而喜歡病態畸形的梅花,以此為美。

    王清暗搓搓的想:看樣子以病態為美的男人真心不少。想當初明朝的開國皇后馬皇后,就被人調侃為大腳馬皇后。全然不想一個女人要是裹了小腳的話,怎麼在戰火紛飛的時代活下去。想當初滿清入關的時候,要是前面的皇帝下旨滿族的女人不得裹腳,只怕滿族的女人也會步了漢家女子的後路。

    「為什麼會這樣?」柴夫人搞不清啊,這種損傷肢體的畸形怎麼會有人支持,「按說這種情況,就是損傷了身體,不應該有人喜歡啊!」華夏在秦漢之後,儒家是一家獨秀,這種把肢體禁錮的行為不應該實施啊。

    「楚王愛細腰,宮女多餓死!」王清扔出來一句話,為了討上位者的歡心,就是死也不怕,只不過是裹一下小腳而已,這很平常了,最起碼命還留着。

    「瘋了,簡直是瘋了。」柴夫人想像了一下那個畫面,不得不承認王清說的對極了。一旦裹小腳成了大勢,就是有頭腦清楚的,最後也只能是隨波逐流了。「那裹得那么小,能好看嗎?」柴夫人問了起來。

    「一點也不好看,就是一個畸形,所以她們睡覺的時候,都要裹着,有錢的要穿睡鞋。而且那些沒有錢裹的,就只能是天足。只有官宦人家的女兒家才必須裹,不然就嫁不出去,甚至連個朋友都交不上。」王清緩緩地道,她之所以這麼講,就是害怕歷史的會重演。

    「可怕,太可怕了。」柴夫人也是從少女時代走過來的,自然知道一件事,一旦在女孩子們出現一個異類,那麼就會遭到她們的集體封殺。異類不是從此沉寂下去,就是選擇和她們同化。柴夫人這多年的修養都想爆粗口了,明明做得對,卻反而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

    王清笑了一下,「所以我當初出手之後,那些愛獵奇的男人老實了不少,不然的話,只怕桃夭已經是名動天下了。蓉姐,你一定要注意那些自認為自己是儒家弟子的大家。」(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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