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公司也是你們合夥開的?!
陸遙震驚無比。
夫妻倆交換了一下眼神,最後陸遙決定:「如果真如你說的那樣,那我就交給你們出版!」
「這事就說到這,我和趙紅軍溝通下,找個時間簽合同。」
搞定陸遙這邊,第二天中午吃完飯,明華去端履門十字盛世圖書公司找趙紅軍。
雖然現在距離過年沒幾天時間,但公司還是挺忙的,金庸的《射鵰》三部曲已經全部出版,現在正在抓緊出版瓊瑤的《心有千千結》、《一簾幽夢》、《幾度夕陽紅》三部長篇。
用趙紅軍的話說:「婦女能頂半邊天嘛,她們的錢也要賺。」
方明華敲開總經理的辦公室,就看到趙紅軍正在打電話。
看到方明華進來,趙紅軍指了指話筒,又示意他隨便坐。
方明華掃了一眼寬敞的辦公室,發現現在辦公室的佈置似乎比剛開始更文雅,原來老闆桌後面的大書櫃移到側面靠牆,而後背牆上竟然掛着一幅字畫。
竟然一幅小篆。
方明華瞅了會才認出寫的是「寧靜致遠」四個字。
還好,不是「婦女之寶」。
這時候,趙紅軍已經掛掉電話,看他盯着那幅字笑着說道:「這字可以吧?是劉自櫝親筆寫的,還有他的落款和印章。」
方明華仔細一看,才認出落款上「劉自櫝」三個字。
劉自櫝他也認識,是秦省書法協會主席,書法四體俱佳,尤以篆書為最,據傳聞在秦省書界,劉字難求是盡人皆知,不知道這傢伙怎麼搞到的。
「還不錯。」方明華點點頭,說實在,他實在欣賞不來篆書,總覺得有一種「鬼畫桃符」的感覺。
他還是喜歡看王羲之等的行書。
「明華,你來找棠棠?我先聲明,我可是給棠棠放了假,好好在家準備婚事,是她主動要來上班的啊。」趙紅軍笑着說道。
「不是,和你說個事,前段時間也給提起過,就是出版陸遙寫的書的事,書號搞到了嗎?」
「搞到了,這次是鵬城的海天出版社,這可是特區第一家出版社,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和鵬城人民政府共同領導,不過人家還要看下咱們要出版的書籍。」
這方明華能理解,免得你買了人家的書號出版什麼反動或者黃色的書刊,那出版社豈不跟着要背鍋?
方明華就把事情前因後果說了一遍。
趙紅軍聽了,有點驚訝。
臥槽!
堂堂的陸遙,竟然現在突然混的這麼背?寫的沒人願意出版發表?
當然,他只是表示同情,和自己半毛錢關係沒有,可是要讓自己的公司出版,這關係就大了!
「明華,這裏面有兩個問題。」趙紅軍也不忌諱,直接了當說出在的想法。
「第一,如果像《當代》這樣的雜誌社都不願意發表陸遙寫的《平凡世界》第一部,這說明寫的真不咋地,如果咱們出版,這不明顯要虧本嗎?雖然你和陸遙關係好,但也不能用這種辦法幫他吧?」
「第二,你說要給版稅,咱們國內還沒這先例!對作者好,但可增大了印書成本!咱們吃虧的,明華,伱要想清楚!」
趙紅軍的神情也很嚴肅,不像平時嘻嘻哈哈的樣子。
方明華也沒直接和他爭辯,而是從帶着的公文包里掏出厚厚一沓文稿。
「這是他的底稿,你先看看再說,值得不值得出版等你看完咱們再商量。」
趙紅軍有些狐疑接了過來。
「走了。」方明華向他擺擺手:「注意,稿子別弄丟了啊。」
方明華離開趙紅軍的辦公室,又去隔壁掛着副總經理牌子的辦公室去找宋棠棠,結果門緊鎖,去財務科問了問,才知道姑娘帶着出納去銀行對賬去了。
既然如此方明華也沒再耽誤,直接騎車回單位。
第二天早上上班不久,方明華就接到趙紅軍打來的電話,話筒里,對方的語氣有些激動。
「明華,我已經看完那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
「這麼快?」方明華有點驚訝,好歹30多萬字呢。
「昨天晚上回家,本來我打算看幾頁,結果給陷進去了看了個通宵!」
原來如此。
「怎麼樣,好看不?」方明華問道。
「寫的太他媽的感人了,臥槽!這樣的,竟然沒人竟願意發表?那些雜誌社、出版社的編輯是不是眼瞎了?!如果我是領導,立刻將這樣的小編開除!」
「那是你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這部,是否感人是否好看,而編輯們則是更多站在文學性的角度考慮」方明華解釋了兩句又說道:「好了,不說這些,你既然覺得好,那咱們是否出版?」
「出版,一定要出版!包括這部的二、三部部分!」電話里,趙紅軍一口答應:「只是,這版稅?我覺得還是稿費得了,陸遙是你朋友,就按照你說的千字18的標準,怎麼樣?」
「紅軍,並非陸遙是我的朋友我才給他特殊。」方明華耐心解釋:「從今以後,咱們公司出版的內地作者寫的書籍,都要給版稅。」
「啊?」
「首先,咱們內地將來肯定要和國外一樣,要實行版稅制度,咱們只不過提前走了一步而已。」方明華耐心解釋:「另外,這也是吸引著名作家願意來我們公司出版書籍最有力的條件。否則人家為啥不去找那些國營出版社?」
「可是這樣成本會增加很多啊,畢竟咱們要買書號,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趙紅軍說出自己的憂慮。
「我知道,所以咱們現階段儘量出版港台通俗為主,反正啥也不給白嫖,像陸遙的《平凡世界》只是個例.要選就要選暢銷的,紅軍,你相信我的眼光,絕對會大賺特賺。」
「好,那我就聽你的,你聯繫陸遙,立即簽署合同!」
1986年2月1日,也就是臘月23日,北方小年這一天,在盛世圖書總經理的辦公室里,趙紅軍代表甲方和陸遙作為乙方簽署了出版《平凡的世界》第一部分合同,獨家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期限為10年。
合同上很清楚的註明甲方將以10%收入將作為版稅收入支付給乙方,同時提出最低保障條約,甲方將按照千字18給乙方提供最低保障。第一部分一共330254字,最低保障金為5950元,個稅由乙方自己出。
方明華在場,也見證了這個時刻。
合同簽署完畢後,雙方握手,陸遙笑着說道:」趙總,明華,拿着你們這筆錢,我可以安安心心過年,謝謝,謝謝。」
「謝啥?這叫雙贏!陸主席,趕緊寫第二部分,我們還等着出版呢。」
等陸遙走後,趙紅軍才對方明華說道:「我準備讓編輯部這幾天加班加點把他的底稿校對出來,等過完年後就着手考慮印刷,你說第一次印刷多少本?最起碼20萬本吧?「
「別,2萬本就夠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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