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前女友婚禮,現場逮捕新郎官 第483章 不符合邏輯

    從血液中提取dna信息物質,要比從骨骼、毛髮、皮屑等其他載體上提取dna信息物質簡單一些。

    血液中的大部分物質都是水,提取遺傳物質,就是把其他雜質剝離出去,這個過程叫做遺傳物質的純化。

    不同載體上的dna物質的提取,其純化物質有一些區別。

    從血液中提取dna遺傳物質,純化物質是最簡單的,而是從骨骼等其他載體上提取遺傳物質,需要用到的純化物質就要稍微複雜一些。

    刑偵支隊這邊所用的純化物質都是固定成分的。

    不同的載體,用什麼樣的純化物質都是規定好的。

    除非極為特殊情況下,否則現勘刑警是不允許自行調配純化物質進行dna提取的。

    這一點,陸川在上大學的時候,第一次接觸dna物質提取的時候,他的導師就給所有學生講過。

    根本原因就是合法性的問題。

    現勘刑偵專業是一項原則性非常強的專業。

    現勘刑警所做的一些實驗得出的結論,能否成為司法證據,重要的一點還在於其提取的物證過程是否合法。

    這裏的過程合法既有獲取物證的途徑過程,也有物證處理過程。

    現勘刑警這邊的物證處理是有相應規範要求的,所有的行為過程要滿足要求,才能夠成為司法證據。

    楊森等人幹了十幾二十年,對這些規範性的流程要求,駕輕就熟。

    「已經分離出三個人的dna信息。」

    從兇手擦拭過的血跡痕跡處,已經分離出了三個人的dna物質,楊森這邊還在繼續。

    如果兇手在現場留下了自己的血跡,那麼理論上來說,從兇手擦拭血痕的地方,可以分離出五個人的dna信息。

    其中四份應該是屬於四個被害人的,另一份應該就是兇手的。

    楊森這邊在做擦出血跡位置的dna分離,老白和劉國棟那邊在做其他四個人的dna信息提取。

    之後兩邊進行對比,就能得到兇手的dna數據。

    陸川這邊也在忙着,兇手在現場留下了腳印,陸川在做足跡鑑定分析報告。

    陸川在現場雖然已經判斷出了兇手的大概體型特徵,但是出具鑑定分析報告和口述是不一樣的。

    足跡鑑定報告必須要具有司法效力,所以對於足跡的數據分析比較重要。

    這就不是陸川根據經驗一說,其他人就能信的,要與足夠的數據支撐。

    還有一點,就是現場的指紋提取。

    案發現場雜亂無勘,很多地方都有殘留指紋,兇手在做案結束之後,沒有對現場的指紋進行清理。

    擦指紋,其實也是剛剛四人在現場最耗費時間的工作。

    陸川根據現場的血跡情態,大概做了犯罪現場重建,兇手行兇的速度應該比較快,沒有在現場逗留過多時間,兇器應該被帶走了,床上的枕巾有一條被對方帶走。

    理論上有可能殘留指紋的東西都不見了,其他的地方,兇手留下指紋的可能性其實並不大。

    陸川現在重點做的是從房門上提取到的指紋鑑定。

    從被害人死亡時間來推斷,兇手行兇的時間是在今天的凌晨3點到4點之間。兇手能夠在四名死者熟睡的過程中下手,就說明對手應該是有房間的鑰匙。


    那麼,兇手在開門的時候,如果沒有戴手套,很有可能留下指紋。

    負責偵查的行動組那邊,也是判斷為熟人作案。

    案發現場環境較為複雜,房東整個樓棟都在出租,兇手能夠準確的摸到被害人家裏,就說明對方對樓里的情況非常熟悉。

    這也是王軍山被納入重要嫌疑人範圍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年,他曾經和張小天共同居住,對這邊的環境肯定非常熟悉。

    而且既然曾經住在一起,有房間的鑰匙也不奇怪。

    現勘這邊推進工作的同時,王長江和沈妍也開始對屍體進行屍檢。

    死因是比較好判斷的,四名死者全部死於同一把利器,頸部劈砍,胸部,腹部捅刺,造成大量失血,導致的死亡。

    「現場有搏鬥痕跡,但是為什麼周圍鄰居沒有發現求救聲?」

    沈妍有些奇怪。

    從現場的痕跡看,出了兩名男性死者,有可能在第一時間就因為頸動脈被破損,導致失去戰鬥力,可是另外兩個女人呢?

    兩名女性被害人,有明顯和兇手搏鬥的痕跡,她們為什麼在搏鬥的過程當中沒有呼救?

    出租房的隔音效果並不好,如果兩名女性受害人大聲呼救的話,周圍的人應該能夠聽到。

    但現實的情況是,整個過程當中並沒有人報警,從調查的結果來看也沒有人發現這一家人被害。

    「拉回去做解剖吧。」

    沈妍不是一線偵查員,雖然有些疑問,但是並沒有深究,驗屍才是法醫的工作。

    雖然現場有四具屍體,但是其實驗屍的工作相對來說比較簡單,死因明確,死亡時間也比較明確,法醫這邊主要是做一些毒理鑑定分析,看看有沒有其他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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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妍忽略的問題,是因為她是法醫,但是張輝等人作為一線刑偵,可不會忽略這麼明顯的疑點。

    在抓捕王軍山的路上,張輝等人在討論案情。

    「輝哥,樓里的調查情況……有些不對勁啊。」

    「嗯?你指的哪方面?」

    「從死亡時間推斷,被害人被害的時間是今天凌晨3點到4點。」

    「這個時間點距離天亮已經只有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樓裏面居住的租房者有幾個是在菜市場打工賣菜。」

    「按理說,他們起床的時間應該比較早,怎麼就沒有聽到一點響動?」

    「還有就是現場有兩名女性被害人和兇手搏鬥的痕跡,兩名女性被害人沒有第一時間被殺死,打鬥的過程當中難道就沒有呼救嗎?」

    「那個出租房的隔音……我們在案發現場隔壁調查的時候,都能夠聽到劉國棟他們在隔壁勘察現場的聲音,隔音這麼不好,鄰居居然沒有發現打鬥的聲音?」

    「不符合邏輯啊。」

    張輝點點頭,樓里的住戶一共有七戶,其中一戶就在案發現場的隔壁,剩下的六戶有在樓上的,也有在樓下的,但距離都不遠。

    雖然凌晨3:00~4:00是人睡覺比較死的時候,但是就像老趙說的,七戶人家,竟然一點聲音都沒聽到?

    為什麼?

    兩個原因,要麼就是案發現場沒有發出聲音,要麼就是……這七戶人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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