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覺得可笑。
你抗議有個屁用?
愛新覺羅·奕劻卻說:「我等不可小覷美國,他們的艦隊,尚有15艘戰列艦。邦基所關,不勝憂慮。南有亂民漸起,西有強敵環伺,須得小心應對。」
慈禧活動活動了老胳膊老腿,煩悶道:「那要如何辦?我們拿趙傳薪沒辦法。」
愛新覺羅·奕劻小心翼翼道:「此賊已成氣候矣。不若,與趙傳薪示好?許之以利,以官,我聽聞其在美國,起初也按商業規則辦事,不肯輕易逾矩,想來應該能成。待他回國,且穩住他兩年再作計較。」
他已經被趙傳薪折騰怕了,現在趙傳薪似乎比之從前膽子更大,手段更強。
「此事容後再議!」
慈禧還是不甘心。
憑啥?
夜裏,趙傳薪又看到了長島方向上空隱隱透出的雷光。
這種有序的頻率,定然不會是自然閃電。
難不成,這個世界上,還有第二人掌握雷神之錘?
不可能啊。
第二日一早,趙傳薪吃過早飯,隻身出發。
路過戈德伯格宅邸前,被瑞秋·克維斯攔住。
趙傳薪打開馬車門,打了個哈欠:「上來說話。」
就她一人。
本傑明·戈德伯格回家後,就將趙傳薪要帶他去東方的消息與父母講了。
瑞秋·克維斯和塞繆爾·戈德伯格第一反應就是不答應。
這不鬧呢麼?
還真要把他們兒子拐跑咋地?
那可是亞洲,萬里之外,橫跨大洋。
很多人遠赴他鄉,可能此生難見。
但旋即本傑明·戈德伯格說了趙傳薪的「買斷報價」,塞繆爾·戈德伯格立刻啞火。
兩萬塊,這錢對他來說太重要了,完全可以讓他東山再起。
一個兒子沒了,再生一個唄?
但錢沒了,兒子還在也得跟着吃苦。
況且趙傳薪有錢啊,不會讓兒子吃苦的。
但瑞秋·克維斯依舊不同意。
昨夜,塞繆爾·戈德伯格私下裏好說歹說,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算是勉強說服了瑞秋·克維斯。
但是,塞繆爾·戈德伯格自己拉不下臉,便鼓動瑞秋·克維斯出門去攔趙傳薪。
趙傳薪見她上了馬車後,支支吾吾半晌,淨說些廢話。
「吃早飯了嗎?」
趙傳薪打哈欠說:「吃完了。」
瑞秋·克維斯疑惑的看着他:「昨晚沒睡好?」
「啊?」趙傳薪搓了搓臉:「睡得挺好,就是時間短了點。」
「為何?」瑞秋·克維斯狐疑。
「因為我球技高超害,你打聽這些做什麼。」
瑞秋·克維斯已經有點熟悉趙傳薪風格,能摸清一點他的話外音。
頓時想起了苗翠花高聳入雲的她莫名的有點酸,又覺得酸的莫名其妙。
趙傳薪見她愣神,看看手錶,直接了當道:「你東扯西扯的,怕不是來要錢的吧?」
他多聰明啊。
且臉皮巨厚,什麼事都不覺得尷尬,直接挑明了。
瑞秋·克維斯大囧:「我,我不是的」
看她的樣子,趙傳薪無語,先點了一根煙,叼在嘴角,拿出了厚厚的一沓錢,大致的數了一下捆數,然後遞給了瑞秋·克維斯。
「錢拿好,20元票子,10沓,正好2萬美元。」
1沓2000美元。
瑞秋·克維斯覺得羞赧,丟人啊。
趙傳薪將錢塞進她胸口,拍拍她後背:「乖,拿好了。」
被他的大手撫過的地方,瑞秋·克維斯覺得好似被電流經過,麻酥酥的。
她緊抿嘴唇:「這錢算我們借的。」
趙傳薪眨眨眼:「什麼借不借的,咱們倆啥關係啊,伱說是不?」
瑞秋·克維斯鬼使神差的問了一句:「啥關係?」
趙傳薪只是隨口一說,被她問的愣住。
「我們,我們」趙傳薪我們不出來了,乾脆道:「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就像本傑明他爹一樣,那你看這關係」
瑞秋·克維斯急忙下車:「回頭見。」
趙傳薪手掌向後捋頭髮:「莫名其妙。」
他昨晚上,和亞伯拉罕·科恩確認過了今天要拜訪的地址。
南方陣線經歷上次趙傳薪的屠戮,如今已經只剩下散兵游勇,潰不成軍。
亞伯拉罕·科恩和史密斯兄弟盡最大努力,也只找到了極個別人的住址。
要說以前亞伯拉罕·科恩和史密斯兄弟支持趙傳薪,有利益,也有武力值的原因。
現在,這層關係多了些不明的意味。
因為猶太血統也算是被歧視的族群,更別提黑人。
而趙傳薪專殺歧視狗,幹了他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小貓小狗三兩隻,趙傳薪懶得去尋。
他要去的是長島區域的阿斯托利亞街區。
今天是11月10號周日。
錫安聖公會教堂。
每過一段時間,這裏就有為數眾多的着黑衣服的漢子聚集,禮拜之後,他們會進行聚餐。
禮拜完成,教堂內三三兩兩結隊而出。
一群黑衣服的漢子,來到附近,擺好架子,拿出準備好的羊肉和魚烤制,還有希臘沙拉可吃。
但天氣苦寒,大家手凍得彤紅,沒人願意動沙拉,只奔着烤的熱烘烘的烤魚和羊肉去,自然也少不了酒。
「看報紙了嗎?昨天,趙傳薪又殺人了,因為他受到了歧視。」
「該死的中國佬,若非我們的人現在需要蟄伏,必定要策劃殺了他。」
「丹尼爾森,要不然我們現在就干吧,只要能殺了趙傳薪,我們就能聲名鵲起,KuKloo就能乘勢崛起。」
丹尼爾森是個高而健碩的男人,看起來很瘦,稜角硬朗,腦袋上裹着一塊黑布,目光陰鷙。
他拿小刀割着羊肉,頭也不抬的說:「我們北歐秩序騎士團的人太少了,殺趙傳薪,至少要等軍團組建起來。」
「其實趙傳薪或許很厲害,但有心算無心,還是有勝算的。聽過一句話嗎?如果死心塌地謀殺一人,成功幾率超過九成。」
丹尼爾森陰惻惻的說:「如果趙傳薪有一個經常出沒的場所,有狎妓或者飲酒的習慣,有酩酊大醉的時候,的確會成功。但是,我們對他一無所知,除了知道他比我們瘋狂十倍,暴戾百倍」
眾人就不說話了。
一個粗壯的漢子,將手裏的鐵簽子摔在桌子上:「他媽的,從來都是我們找他們這些亞洲佬和黑人、猶太人的麻煩,現在怎麼反過來了?」
丹尼爾森抬頭打量周圍,見只有不遠處的公園長椅上,坐着個面色蒼白形銷骨立的老頭。
他說:「別急,獅子也有打盹的時候。」
正在這時候,他看見有個高大的亞裔青年朝他們走了過來。
丹尼爾森眼睛眯了起來。
那青年走近以後,向他們擺手:「嗨,我走的肚子餓了,烤肉帶我一個怎麼樣?」
不知怎地,丹尼爾森感覺眼皮總跳。
可不等他說話,同伴眼睛便支棱起來,破口大罵:「滾開,中國佬,滾回屬於你們骯髒的狗窩去」
話還未落,一把斧頭便剁在了他的腦門上。
丹尼爾森面色大變。
他摸向了腰間,掏出了柯爾特M1873單動轉輪。
但是同伴見隊友被殺,一哄而上,擋住了他的射擊視野。
丹尼爾森見人群驟然後退,有人還跌倒。
原來是前面的兩人忽然倒飛,將人群撞散。
要說北歐秩序騎士團,也不是吃素的。
他們信奉Ku Klux Klan,而Ku Klux Klan信奉白人至上。
去教堂禮拜和聚餐,有帶槍的,也有帶着刀子的。
他們一身黑衣服,風格類似海盜服。
各個身強體壯。
丹尼爾森見那人揮舞斧頭左劈右砍,無一合之敵。
他每次或者側身,或者伏低,總是能避開別人的襲擊。
尤其是一個隊友,忽然掏槍朝他射擊,那亞裔青年竟然微微偏轉身體就輕易躲了過去。
這就離譜了。
他們這邊有三十餘人,而那青年只有一人。
可他一人,幾個呼吸間,便砍翻了他們這邊五六人。
只見那青年抬手,從他手上有一道閃電迸射。
滋啦
前面的人被電光串成了糖葫蘆。
丹尼爾森看的臉頰的肌肉抖動不已。
隊友死亡的同時,也讓出了他的視野。
擊錘早已扳開,他扣動了扳機。
砰!
那青年雙腿彎曲下潛,伏低身子。
沒打中。
丹尼爾森:「」
這他媽不科學。
青年甚至都沒看他一眼,怎麼能躲過他打出的子彈呢?
然後,他見青年抬左手,有兩個身體倒飛出去,又撞倒了兩人。
這是啥?
魔法?
青年取出了一根鞭子,吹着動聽而節奏感十足的口哨,鞭子捲住倒地之人的腿。
青年扯着那人的身體,發力旋轉,掃倒了進攻的三人。
好大的力氣。
丹尼爾森也以力氣著稱,他還兼備了靈活性,是使槍和刀的好手。
但和那人一比便相形見絀了。
然後青年疾跑三步,一躍而起。
竟然跳了兩米高。
他抬腿,膝蓋撞到一人腦袋。
那隊友脖子朝後大幅度彎曲,丹尼爾森見隊友的臉都被撞癟下去了。
我焯
終於,他們都被打怕了,轟然後退,朝丹尼爾森這邊移動。
因為丹尼爾森才是隊伍的主心骨。
丹尼爾森大喝一聲:「住手,來者何人?與你無冤無仇,為何殺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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