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革大潮中,百姓與豪族間的隱性情緒悄然滋生,然而這位大聖人卻未能在短時間內洞悉。
王莽沉浸在民間反響熱烈的假象中,劉歆等人也因此大受鼓舞。
他們認為,既然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經順利啟動,那麼下一步的經濟和金融改制便指日可待。
在儒家的話語體系中,「本末」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經濟金融概念。
其中,「本」指的是農業,而「末」則涵蓋工商業和手工業。
儒家學者堅信,天下貧富不均、荒年戰爭導致的饑荒,
除了土地制度不合理的客觀因素外,人們因短視,捨本逐末的主觀選擇也是罪魁禍首。
漢朝,作為一個鋪張揚厲的時代,對高官厚祿和奢侈生活的追求已成為其獨特的時代印記。
然而,這種風貌卻令儒家學者憂心忡忡。
他們認為,新朝肩負着解決資本肆虐下社會不公和貧富差距問題的重任。
為了治理貧富分化,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重農抑商、損有餘而補不足、管制貨幣以節制貨物流通、削弱易發財的經濟部門。
這一邏輯鏈條在儒家的思辨中逐步展開。
隨着這一思潮的涌動,始建國二年,劉歆正式向王莽上奏,闡述了他的觀點。
他引用周朝的泉府制度為例,指出周朝設有專門管理貨幣的部門,負責平價購銷貨物,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正義。
這正是《周易》所倡導的理財之道,即儒家理財應以道義為先,而非單純追求利益。
劉歆等人藉此表達了一個明確的意圖:
「儘快啟動財政、金融、稅務以及經濟方面的全面改制,以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在劉歆的奏疏被呈上之後,接下來的幾年,甚至直至新朝末年,
王莽以雷厲風行、持之以恆的態度,一道道下達了改制的詔令。
這些改制的措施被統稱為「六筦」。
「筦」,即「管」;而「六筦」,則指的是六種針對財金、稅務、經濟方面的管制措施。
其目的在於遵循儒家的理念,抑制貧富分化,實現人與人之間的財富平等。
具體來說,這「六筦」包括:
第一、酒的專賣。
第二、鹽的專賣。
第三、鐵的專賣。
這三種措施相對容易理解,即由朝廷官方負責經營酒、鹽、鐵的銷售。
鑑於這些商品是每個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此利潤豐厚。
通過實施國家專賣,朝廷能夠獲取大量的財政收入。
儒家雖然一貫看不起商人逐利,但劉歆卻巧妙的提出「理財」二字。
儒家並不反對理財本身,而是反對以追求利益為唯一目標的逐利嘴臉。
他們強調倫理道德的重要性遠超過賺錢。
《大學》中的名言
「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
正是體現了這一思想。
因此,在劉歆和王莽看來,新朝的鹽鐵專賣與漢家的鹽鐵專賣雖然形式相似,但性質截然不同。
前者的目的在於抑制通過經營鹽鐵酒而暴富的商人,而後者則是為了斂財以供戰爭和奢靡之需。
第四、名山大澤產生的所得稅。
這一措施針對的是那些靠近山水等自然資源豐富地區的人們。
他們無需專注於耕種,便可通過採集山珍、捕撈海味等方式維持生計並獲利。
在王莽看來,這些自然資源是國家的寶藏,而這些人未經耕種便能獲利是不公平的,也是導致貧富差距的原因之一。
因此,有必要對此進行管制並徵收「個人所得稅」。
後來這一徵稅措施逐漸擴展到幾乎所有的工商業部門。
無論是打獵、捕魚、採摘山珍、從事養殖和蠶桑種植,
還是進行紡織、行醫、占卜風水等活動,無論是行商還是坐商,
都需要從利潤中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或營業稅。
王莽之所以連這些普通的商業活動也要徵稅,是他認為這些活動雖然利潤微薄,但歸根結底都屬於末業。
更是美其名曰,通過這種方式來引導百姓回歸農業耕種這一本業
第五、五均賒貸
所謂五均,實際上是王莽為了平衡物價而採取的一項政策。
他精心選擇了長安、洛陽、臨淄、宛、成都和邯鄲,
這六座全國商業和物流最為繁榮的「一線城市」作為實施物價管制的樞紐。
這些城市因其地理位置和經濟地位而得名。
洛陽位於中心,而臨淄、成都、宛城和邯鄲則分別坐落於帝國的東、西、南、北四個方向,
與長安一同構成了五均的佈局。
這六大都市無一不是繁華熱鬧、商品豐富的經濟重鎮。
市場上,西蜀的精美工藝品、
嶺南的博山爐、草原的胡笳樂器以及東越的珍稀玳瑁等商品琳琅滿目,
更不必說那些普遍可見的絲綢、漆器和銅鏡了。
然而,正是這種商品經濟的繁榮和供求關係的變化,導致了價格的波動,也為投機行為提供了空間。
但儒家思想對於投機行為並不贊同。
因此,王莽對這些城市的市場管理者進行了改革,將原先的「市長」職位更名為「五均司市師」。
這一新職位不僅保留了原有的市場管理職能,還增加了平衡物價的職責。
同時,配備了五名「交易丞」和一名「錢府丞」作為助手。
「交易丞」的職責是具體管理市場交易,確保物價的穩定。
而「錢府丞」則負責管理「賒貸」,即國營貸款業務。
根據政策設計,「五均司市師」需要在每個季度的中旬,
即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對物價進行一次全面的審定。
他們將商品按照質量劃分為三個檔次,並根據當地的供需關係來確定價格。
特別是對於五穀、布帛等生活必需品,如果供大於求導致商品滯銷,
「交易丞」就會以保護價進行收購,確保老百姓不會因此虧損。
而當商品供不應求、價格上漲超過官方定價時,「交易丞」則會將之前收購的商品以平價銷售,從而穩定市場價格。
如果市場供應充足且價格低於官方定價,則允許市民自由購買,以此防止商人囤積居奇、操控市場。
然而,儘管這一制度在設計上看似合理,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往往事與願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