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陳勤心裏頭,知道不知道高鳳蓮並不滿意?他知道,而且心裏明鏡似的。
高鳳蓮有的時候,對他頤指氣使,甚至直接嫌棄他瘸,嫌棄他窮。
可是怎麼辦呢,她是他荒涼人生裏面的唯一救命稻草。
靠山好的大部隊來了,他在人群里,偷偷看見了當年,一起跑去參加鬍子的孫貴吉。
孫貴吉衣着光鮮,整個人都精神抖擻。
他也只是遠遠地看着,沒想過到近前去敘敘舊情。
當年曾經他也這樣神采飛揚呀,如果沒有為了救齊坤和崔玉和,現在他肯定也如孫貴吉一樣,意氣勃發,不會落到一個瘸子的田地。
崔玉和是陳秀秀曾經的愛人,所以陳秀秀也是欠了他的。
四荒子是陳秀秀的小叔子拿幾根金條怎麼了!要是金條能換來自己不瘸,讓自己幹什麼都願意。
他賭着氣,一氣走到了天寶鎮。
還沒進鎮子,就聽見「啪啪,啪——」
要在過去,那他肯定不知道這是啥聲音,八成還得以為這是誰家放鞭炮呢。
可是現在經歷過陳家磨坊,鬍子們打日本鬼子,陳勤可知道這是啥了。
這分明是鎮子裏頭發生槍戰了呀。
他趕緊躲到一棵大樹旁邊,偷偷趴樹後頭往鎮子裏頭瞅。
誰不害怕呀,這槍戰的時候,槍子可不長眼睛,萬一挨上一顆,找誰說理去。
他趴這兒探頭探腦地正瞅呢,突然腳脖子被人緊緊地抓住了。
饒是他這個大小伙子,那也是嚇得魂飛魄散。
乍着膽子低頭一瞅,血呲呼啦一個人,能瞅出來這是個男的。
這人一隻手裏抱個小男孩兒,也就二三歲那麼大,另一隻血手抓着他腳脖子。
他嚇得叫喚得都不是好動靜了:「啊啊啊——你是人是鬼?快點鬆開我!」
使出吃奶的力氣就踹這人,連踹還連往後躲。
這人抓得那是死死地,根本掙脫不了,就聽這人斷斷續續地:「小兄弟,求求你幫幫忙,救救這孩子!」
現在已經看出來,這人不是鬼,那就一定是人了,再一聯想鎮子裏頭的槍聲,估摸這人是挨了槍子了。
他右胸都讓血給浸透了,臉色金黃,這就要不行的樣子。
跟他不認不識的,非親非故,誰知道這人是惹了啥麻煩,自己哪敢摻和別人的事情。
自己就是一個小老百姓,再說了,還得趕緊給高鳳蓮抓藥呢,萬一藥拿回去晚了,病情再惡化了咋辦。
他也不吱聲,就使勁拽着腳脖子。
瀕死的人,那力氣都出奇地大,掙半天,陳勤氣喘吁吁地,也沒掙出來。
這人還是瞪着眼珠子,嘴裏就一句話:「求求你,救救孩子吧!」
那小男孩好奇地盯着他看,也不哭也不鬧,手指頭放自己嘴裏嗦着,吧嗒吧嗒還挺香的。
另一隻小手緊緊抓着那人的肩膀,肉乎乎地上頭都是小窩窩。
陳勤咋也掙脫不出來,嘆口氣,跟那拽他腳脖子的人說:
「大哥呀,我也求求你了行吧,我家裏有病人,就等我抓藥回去救命呢!我哪有時間救孩子呀!你可快放開我吧!算我求你了!」
他瞅着這男人八成活不成了,但是一想到,要是死了還拽着自己腳脖子,就渾身起雞皮疙瘩,所以就好言好語,跟這人商量。
這人苦笑一下,自己也是實在沒辦法呀,不然咋可能把孩子託付給陳勤呢。
但凡有一點點辦法,他都不會這麼卑微地乞求別人。
他實在是要撐不住了,就跟陳勤說:
「我但凡有點辦法,也不會這樣。好心人呢,求求你,看在孩子可憐的份上,救救他吧。
我也不求別的,你就把他送到省城沙大人那裏,告訴他,這是董翠花的孩子,他就明白了。」
啥?董翠花的孩子?那董翠花可是幾次,要置自己姐姐陳秀秀於死地呀。
雖然倆人這次在陳家磨坊,算是和解了,但是關係也並沒有多好。
那這人的孩子,自己要救麼?
再一想,他媽的自己就因為當年,救齊坤和崔玉和,才沒有當成鬍子,回家還讓劉賢那狗東西,把自己腿打折了,這好人不能做,做了是要遭殃的。
不看小孩好奇地眼睛,他一狠心:「不行,我們家跟董翠花是仇人,這孩子我肯定不能救。」
那人扯扯嘴角:「我就是因為看出來,你是陳秀秀的弟弟陳勤,才想着把孩子託付給你的。我們翠花少東家,跟你姐這次在陳家磨坊,早就化干戈為玉帛了。
你姐還告訴我們翠花少東家,胡小個子是當年殘害老東家的兇手。所以一回來,翠花少東家這就帶着人馬,去找胡小個子報仇去了。
誰想到,胡小個子的姐夫於大龍,手底下的人,都配了槍,這不,我們就吃虧了。
現在翠花少東家在前頭。領着剩餘地弟兄幫我們打掩護,交代我帶着小少爺,去找沙大人。
我也不瞞你小兄弟,這孩子,可是翠花少東家和沙大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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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肯帶着小少爺,去省城找到沙大人,那以後你要啥有啥,功名利祿都不帶缺的。
沙大人可不是一般的官啊,如果不是我受了冷槍,這富貴榮華我都有了。
可人呢,不能不信命啊,差一點我就走出天寶鎮,就安全了,到沙大人那裏,那就算是啥都有了,這一輩子享不盡的榮華富貴。
可是,就差這一步,呵呵呵,你就說,我這倒霉不倒霉啊!」
說着那嘴裏直往外頭冒血,這是要嘎了呀。
陳勤實際上,那也是動心了,男人誰還沒有個英雄夢呢,何況高鳳蓮跟了他以後,日子過得比在娘家和田家,差得不是一星半點。
他都能感覺到,早晚有一天,他要是再這麼窮困潦倒下去,高鳳蓮一定會對他,棄之如敝履。
咬咬牙,富貴險中求,無論這人說的是真是假,自己就拼了這一把了:「可我去了省城,找到沙大人,人家就能相信我說這孩子是他的?」
那人一聽有門,能這麼問,多半就是答應自己了,小少爺有救了。
只要這人肯帶着小少爺,去找沙大人,甭管最終結局是啥,自己也算對得起老東家董大眼子了。
這人本來是個小乞丐,有一年寒冬臘月,討飯到董家大門口,穿得破衣嘍嗖的,眼瞅着就要凍餓而死。
那時候董大眼子老岳父還活着呢,就下令把這小乞丐給迎進屋裏頭,好好吃了一頓,又給了他衣服鞋襪,還給拿了點錢。
哎,小乞丐就記住這恩情了,後頭長大了,就來董大眼子賭場當了個打手。
本來想着在董家幹個三年五年的,自己也不要工錢,就當是報答董大眼子的老岳父的恩情。
這時候董大眼子的老岳父,已經去世了。
後頭人家董大眼子,那也是個講義氣的,看這人夠意思,不光給工錢,還掏錢給他娶了媳婦,生了娃。
等董大眼子死了以後,也是他最先支持董翠花,接手賭場生意的,算是董家的死忠粉。
所以臨到危難時刻,董翠花才敢把孩子託付給他,讓他送去給沙大人。
這人從懷裏掏出一枚特別精緻的小匕首,遞給陳勤:「這個就是信物,你把它交給沙大人,他一準信你。」
實際上,他還有好些沒交代給陳勤,只不過陳勤不知道而已。
畢竟沒在江湖上混過,不知道江湖險惡,單以為送去孩子,自己就能鹹魚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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