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我甩了渣夫,嫁軍官 第17章 年輕人提倡自由戀愛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林母的聲音才帶着一絲猶豫和不安傳來:「清雅啊……你一個人在外頭可要小心點,我就不過去了。」

    林清雅心頭一緊,母親的語氣明顯不對勁。

    她追着問:「媽,那他們沒找你麻煩吧?若是敢的話,你直接跟我說。」

    「沒,沒。」林母的聲音再次響起,卻帶着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畢竟他們也是掙了一千的彩禮。」

    「這對象也穩了,沒什麼可找事的。」

    林清雅鬆了口氣:「媽,那行,那你有事就打我這個電話,這是我樓下小賣鋪的。對了,明天我就去找店鋪。」

    「好。」

    此時,在村裏的小賣鋪里,林母顫抖着手放下電話。

    「哎喲,你這臉是怎麼搞的?」小賣鋪的張嬸看到林母紅腫的臉頰,驚呼一聲。

    林母慌忙用手捂住臉,眼神閃躲:「沒,沒事,不小心撞的。」

    「撞的?你當我眼瞎啊!」張嬸一把拉下林母的手,看着那觸目驚心的指印,頓時火冒三丈,「那老劉也太狠了吧,把你打成這樣,你怎麼也不跟閨女說呢?」

    林母哽咽着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前我們也打過架……清雅現在出了這事,我就不給她添麻煩了。」

    張嬸嘆了口氣,打開藥膏,用指腹沾了些,輕輕往林母紅腫的臉上塗抹。

    「嘶……」林母吃痛,倒吸一口涼氣。

    「你說你這是圖啥?他打你就不會躲着點?」張嬸看着林母臉上的巴掌印,無語得直皺眉。

    「躲啥躲,我不也跟他對着打?但是終究不抵他的力氣。」林母苦笑着,語氣里滿是無奈。

    張嬸也不再說話,只細心地給她上藥,等藥膏抹勻了,才蓋好蓋子,把剩下的藥膏塞到林母手裏。

    「你啊,也真是命苦。」張嬸看着她的眼神,充滿了同情。

    「這清雅也是,當初她嫁宋家,那高彩禮可是羨慕死多少人,這才一年就離了。」張嬸搖搖頭,仿佛在惋惜什麼。

    「好在那宋家還有良心,沒要回彩禮,還給了點賠償。」張嬸壓低了聲音,像是說悄悄話似的。

    「結果還是便宜了劉家,你說你得到了什麼。」張嬸說到最後,語氣裏帶了一絲憤怒。

    「哎,這就是命吧。早知道二婚更慘,我說什麼也不再嫁了。」林母喃喃自語,語氣里充滿了悔恨。

    想想清雅初中那會成績挺好的,都考上了高中。

    結果才讀了一學期,就被老劉說女娃終究是要嫁人的,讀書就是浪費錢。

    而她那時,竟也覺得很有道理。

    就連給閨女找婆家,也是老劉拍板的,這越想越後悔。

    張嬸感慨:「清雅多好的姑娘呢,真是可惜了。那成,若是有合適的婆家,我幫忙相看。」

    張嬸拍了拍林母的手,想要給她一點安慰。

    「不用。」林母搖搖頭,拒絕了張嬸的好意。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還是讓她自己做主吧。」

    她是一點也不敢瞎摻和了。

    「也行,現在年輕人都提倡自由戀愛。」張嬸點點頭,表示理解。

    林清雅可不知道村里發生的事兒。

    她現在滿心歡喜,就顧着自己這頭的小窩了。

    頭天晚上,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她都覺得渾身舒坦,這叫一個自由自在!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她就爬起來,跑到鎮上的供銷社,扯了兩塊碎花布,回來洗乾淨,晾乾,就成了簡易窗簾。


    下午,她又去鎮上逛了一圈,淘換了一張舊書桌,一個老式木衣櫃,還有一些鍋碗瓢盆。

    看着這個小家,被家具一點點的填滿,林清雅心裏滿滿的都是成就感。

    這才是屬於她的生活!

    到了第三天,林清雅就開始張羅着找店鋪了。

    她對比了好幾家,終於找到一個合適的。

    那是一個單間門面,連着廚房,地方雖然不大,但勝在乾淨整潔。

    而且租金也在林清雅能接受的範圍,一年千把來塊。

    「就它了!」林清雅當即拍板,決定租下這個門面。

    租好門面後,裝修是需要好幾天的,林清雅就尋思着,趁着這個時間,回家看看。

    從鎮上騎自行車回去的話,差不多要半個小時。

    路過陽安村時,就聽見鞭炮噼里啪啦的,鞭炮的喜慶聲音。

    林清雅猛地想起來了,今天是宋衛建辦喜事呢!

    說起來,宋衛建能這麼快再婚,還多虧了她的「成全」。

    想到這裏,林清雅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

    不過,看着對方賠償她的份上,她覺得留着那盒磁帶,也沒多大的用處了。

    想到這裏,林清雅當即調轉車頭,朝着宋家騎去。

    好傢夥,這宋家辦喜事,弄得還挺熱鬧!

    林清雅瞥見這宋家弄的張燈結綵的,門口還鋪了紅地毯,居然還請了專業主持婚禮的司儀,弄的還挺正式,還挺有排場。

    嘖嘖,真是大手筆啊!

    對比她那時的婚禮,就簡單許多。

    就擺了幾桌酒席,請村裏的親戚朋友吃頓飯,就算完事了。

    哪像現在這樣,又是鮮花,又是氣球,又是綵帶的,搞得跟城裏人似的。

    此刻,台上主持婚禮的司儀,正在講述雙方認識的經過。

    聽着這兩人說着浪漫的相遇,林清雅只覺得好笑。

    明明是苟合,還說成天作之合。

    呸,真不要臉!

    得,這些也與她無關,她正準備找個村民去送下磁帶。

    就聽見一個尖酸刻薄的聲音響起。

    「喲,這不是我那好嫂子嗎?哦,不對,是前嫂子,怎麼,這是來喝喜酒的?」

    林清雅抬頭一看,就見前夫哥的妹妹,宋衛娟眼尖的看到了她。

    她今日穿得粉嫩,襯托着十八歲的年紀,更加的嬌艷欲滴。

    要說她的長相一般,還沒李秀麗好看,但勝在年紀輕,又會打扮。

    林清雅想起,原主那時對她可好了,給她買衣服,買雪花膏。

    偶爾遇到鎮上趕集,還會專門買東西,送到她所做工的工廠。

    看看,現在這種態度,不得不讓人心寒。

    當然,後面她穿過來後,就沒鳥過她。

    「你來做什麼?」宋衛娟攔住她,語氣不善地質問,「這裏不歡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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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年輕人提倡自由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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