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晨曦想得很清楚,書稿的錢最樂觀也得十月份開始領,能領多少不知道。敏敏雖然掙着錢,這一陣子能攢一些下來純是因為節約。
等到九月份拿了五星卡,她也得開始買社保了,這不是一筆小開銷。
屆時房租也得付。
在一起這麼久了,金子首飾他還記在心上,這是無論如何都要給她買的;
結婚的照片也還沒有拍。
他有一回提過,她樂呵呵地說,「金子你給我買,我也得給你買金子呀。那我是你老婆,我戴的金子多,你給我買的是聘禮,那我也要給自己置辦嫁妝對不?聘禮和嫁妝,這是結婚的信物呢,是得買,錢是錢,金子是金子,不一樣。等咱倆有閒錢了買吧,你要記住啊,我記性不好,我怕我忘了。」
他感動得不行,就說不出話來了。
總之,現狀就是缺錢。
即使她拿了五星卡,現狀一時半會兒也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
遊戲當然是一刻不能耽擱,現在輕裝上路,早點把自己第一個賺錢的項目做出來最好。
他覺得自己可以蹉跎,沒有關係,在別人眼裏自己是個什麼樣都沒有關係,只要他天天在做事情就行,成果會留下來的,自己是活給自己看的,不是活給別人看的。
敏敏不一樣,眼看就要二十六了,她對歌唱的責任感不比自己對遊戲的責任感差。
雖然她不說,但是他知道,敏敏還是希望在自己年輕的時候留下點什麼。詞曲雖然寫下來就不會變,但年輕時候的嗓音是留不住的,除非做成專輯或者單曲錄下來。
這是一種關於人生的時不我待。
時運不濟就是人生這場Game在給他上難度,但是他一定要贏,不是要贏過別人,是一定要贏過這一場遊戲。
方敏抒安安靜靜坐在一邊吃,一邊陶醉自己老公專心做事的認真樣。
寫書這兩個月里,他就是這麼一直專心又自覺的。
書稿剛交出去,馬不停蹄地就開始搞自己的遊戲了。
過了一會兒,木晨曦停下來,「走吧,我陪你上去做有氧,」
「好啊。」
她起床時就穿的運動褲,徑直隨着他上樓了。
現在沒有去外面搬磚,木晨曦為了保持體能,天天早上和敏敏一起鍛煉。
她做的是有氧,他則是在樓上弄了一捆磚在練習搬磚,還美其名曰,這是勞動技能,掙錢的把式……
七月的天氣悶熱,即使是早晨,練完了也是一身汗。
木晨曦喘着氣往地上一坐,撐着地面就開始休息。
老婆跑過來蹲下,不顧自己的汗,給他先擦了。
所以早晨的天台也是他們兩個人的甜蜜時刻,感情就是在這日復一日的尋常小事裏慢慢累積,最後累積成只有生離死別才能分開的那種情誼的。
曦木微微喘着氣笑道,「最喜歡你幫我擦臉上的汗。」
她含情脈脈,「吶,這個呢,就叫恩愛。」
兩人默默笑着,過了一會兒,她又說,「你的心裏也滿是欲望,昨天本來想單獨為你唱一首的。但是酒館裏場合不好,就依玲玲選的,唱的《五百英里》。」
「你想唱什麼?」
她沒直說,「有時候我覺得你像那《紅與黑》裏的於連,知道嗎?於連,就是朱利安。」
「名着啊,怎麼能不知道?」木晨曦忽然仰頭望向天空笑道,「我比於連強啊,我走正路。」
她柔聲說,「每個人心裏都有於連的。」
木晨曦以前沒有這樣審視過自己。等到敏敏說出來,便就想起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攀爬。
其實他的人生歷程遠遠算不上順利,只是他也不知道能不能算苦楚。
和那《紅與黑》裏的於連一樣,童年過得不怎麼幸福,長大了心裏充滿了野心,只是他自己沒有癲狂罷了。
這一刻,她輕描淡寫的一番話讓他心裏忽然激動起來,不是為愛情激動的。
而是因為在這一瞬,她眼眸如鏡,在這鏡中,他看到了自己。
他忽然摟住她,在她細汗密佈的額頭上親了一口。
時間靜謐了一會兒。
木晨曦鬆開她,目光越過樓頂的矮牆望向遠方。
「不假,每個人心裏都有於連。錢、女人、權力、地位,在世俗里總要選一樣,我偏樣樣都不選,我就要做別人眼裏不自量力的事情。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這麼些年,我從來沒有把別人眼裏的苦頭當苦頭。人間很好,我要歷練,然後我要做一件讓我滿意的事情。賺不到錢,我認輸,賺到了錢,那是我應得的。生活就是一場決鬥,我要是不贏,就只有輸。」
這才是他的獨白,和任何人無關,包括方敏抒,但他對她說出來了。
哦,傻木頭,方敏抒臉上只是微笑,心裏卻在告白,原來我來之前你都沒有審視過自己啊,所以我愛的你呀,這生命如此野蠻,這麼倔強。
木晨曦受不了她那個恬靜的樣子,猛然把她抱住,這一次相當野蠻以及用力。
敏敏低吟了一聲『哎呀』,竟要有一點兒喘不過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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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小有個夢,總夢見有一個勇士朝着自己兇猛地衝來。
這一刻她終於看到他這樣衝過來了,終於沒有小心翼翼地把她當作病嬌。
心裏猛然咯噔,以為自己承受不起,但馬上就安靜了下來。
她會希望被他野蠻地佔有,沒有多少女人在面對比自己重幾十公斤,比自己高十幾公分的健壯男人時能夠不產生一種微妙的恐懼之心。
希望被野蠻地佔有,又希望被溫柔以待,這樣她會覺得,自己也佔有了他,也給了他一個安靜的歸處。
「喘不過氣來啦。」
他又吻她,用力且瘋狂,她也瘋起來,半晌之後才結束。
她微赧着問,「你今天這麼凶?」
他說,「你是我的。」
她笑道,「你也是我的。我以為我受不了這個衝擊,結果還是承受得住。」
他堅定道,「和病無關,你是我的。」
她莞爾着站起來,「勇士。」
木晨曦被她拉着手走到向東的矮牆邊,夏日的晨陽刺眼。
兩個人直視着太陽,相互依傍在一起站立了許久。
木晨曦問,「所以你昨晚上想唱的是什麼?」
她仰起臉來,「你給我當鍵盤手,我們去街上唱,好不?」
「好。」
其實木晨曦對自己那個業餘電鋼技能沒什麼信心,但是敏敏早想到了這一點,一回家就給了他一份手寫的鋼琴譜。
他接過那手稿的時候,覺得那本子都沉甸甸的,原來她早有那個心思啊,希望自己能陪着她登台表演。
他說,「我倒是希望能給你當鍵盤手。」
「真的?」
他點點頭,「真的,就是我水準太業餘了。」
「當鍵盤手又不是讓你上台演奏《野蜂飛舞》,你是不是傻?按演出需要編曲排練啊,哪會那麼難?」她咧着嘴笑起來,整齊的牙齒甚是可愛,「曦木老公,你要是答應我,我以後可就只要你給我按鍵盤了噢。」
「那我先練這個。」他說着,拿着譜子就坐到電鋼前。
鍵盤前奏很簡單,沒有什麼變化,幾乎只是打個節奏。他很快彈出來幾個小節。
方敏抒笑道,「你也不算業餘呢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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