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九天來 第29章 袍澤

    心中埋下國恨,家仇自然淡去許多,李桃歌本打算精心謀劃一番,利用廟堂里的小伎倆,將薛四巧妙殺死,如今細細想來,那些欺辱和拳腳,比起寡婦村的淒涼,不值一提。

    李桃歌本就大度,否則也不會自告奮勇去倒夜壺,說他不知上進也好,說他胸無大志也罷,反正經歷了三千里流放和西疆生涯,整個人蛻變了一些,知道了何為家,何為國。

    有了夜巡寡婦村這一幕,李桃歌志向略有轉變,他覺得身為大寧邊軍一員,總要去做點什麼。殺仇寇,驅蠻夷?暫且沒那份能耐,不如做好眼前事。

    練槍。

    得勝亭的「勝」字筆意,當時臨摹的有模有樣,若不是牛井打擾,或許能領悟字中真諦。可回來拿起木槍,依舊不得要領,生澀凝滯,氣勁淤堵,好不容易掠出像模像樣的一槍,宛如東施效顰,軟綿綿的無章法可言。

    宰雞都夠嗆,更別提殺敵。

    李桃歌苦苦思索,腦中回憶起勝字精要,那一筆如曇花一現,越想越不對味。

    殊不知,那是遭受多年屈辱後的揚眉吐氣的一筆,當年用槍寫字的人,如今也未必能用得出來。

    擅長破壞好事的牛井邁着大步闖入營房,手裏拎着半隻烤好的野兔,人未至,香氣先行。

    甩給李桃歌一隻兔腿,牛井憨臉洋溢着亢奮說道:「烈字營的傢伙獵了一隻野兔,我給買來了,特意去伙房讓廚子烤好,你嘗嘗味道咋樣。」

    對於常用鼾聲將他喚醒的炕頭兄弟,李桃歌也不客氣,咬了一口,肉汁四溢。

    邊軍餉銀不多,經過層層剝扣,一個月到手不足二兩,吃肉喝酒自然成了奢侈。再說西陲多草地多沙地,牛羊眾多,入了冬,兔子倒是稀罕,俗話說物以稀為貴,這兔子肯定不便宜。

    李桃歌不經意問道:「味道不錯,多少錢買的?」

    牛井張開佈滿油膩的大手,憨呼呼說道:「五百文。」

    為了給青姨省錢,李桃歌常常和商販磨嘴皮子,了解坊市行情,驚愕道:「一隻兔子要五百文?我記得前些天遇到一隻剝了皮的才幾十文,同是鎮魂大營里的袍澤,太黑心了吧。」

    千文一兩銀子,五百文錢,等於他們小半月餉銀,邊塞喝風飲雪賺來的賣命錢,一個月只夠買兩隻野兔,叫李摳門怎能不肉痛。

    牛井用袖口蹭了一下嘴邊油漬,樂呵道:「好幾天沒沾葷腥了,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見了肉,腿跟拴了繩子一樣,走不動道。再說市面上又不是天天有,隔三差五碰不到一隻,遇到這麼肥的兔子,咋也要弄到手,不貴,真不貴!」

    李桃歌搖了搖頭,癟嘴道:「我要是他們啊,從市面買幾對兔子,六十日生一窩,專門賺你的錢。」

    牛井嘿嘿笑道:「管誰賺誰的錢呢,先解饞再說。」

    李桃歌嘆了口氣,佩服地主家少爺豪氣。

    牛井來自距離鎮魂關最近的沙洲,家裏富裕,有幾十畝地,幾十頭牛羊,從小大手大腳慣了,哥哥經商,嫂子在二老膝下伺候,不用他去孝敬。之所以把這寶貝疙瘩放到邊軍,一是無法管教,二是有個好聽名分,大寧重文輕武,家裏再富,也不如落魄一秀才,可惜牛井對於讀書實在沒有天分,只能放到邊軍熬個資歷,過幾年使點銀子,送入安西都護府效力,再熬個都統校尉,老牛家等於是祖墳冒了青煙。

    兄弟倆吃完整隻野兔,牛井拍拍比婦人還碩大的屁股,拎起遭到無數袍澤唾棄的糞叉,嚷嚷道:「昨夜又鬧狐妖了,兩個村子總共丟了四頭羊三頭牛,孟頭說再任狐妖鬧下去,百姓們就得喝西北風,於是報到將軍那裏,上午下的軍令,四營加派人手,勢要把狐妖抓到,要不然別回營,去冰天雪地里睡覺。」

    聽到狐妖一夜之間吃了那麼多牲畜,李桃歌驚愕道:「一晚吃了四頭羊,三頭牛,乖乖,這是豬妖還是狐妖?」

    牛井舔舐唇邊遺留的油漬,怪笑道:「管它啥妖,抓來烤了不就完事了。」

    李桃歌深知這傻牛兄弟奇葩,可沒想到奇葩到如此程度,愣了一下,說道:「沒聽孟頭說麼,狐妖是千嬌百媚的大美人,兄弟們都想弄回來當老婆,你要……烤了吃?」

    牛井挺起胸膛,理所當然說道:「不烤了吃,難道留下來下崽兒?狗肉吃過,狼肉也吃過,就是不知道這狐肉啥滋味,柴的還是嫩的,酸的還是香的。老人說狐狸是騷的,不能吃,我琢磨着,再騷也沒孟頭騷,天天抱着那本破書,都不肯給咱們看一眼。」

    民以食為天,指的就是牛井這號莽夫,對他而言,漂亮女人不如一鍋羊肉實惠。

    李桃歌抄起木槍,走向馬廄,負責查驗出營馬匹健康,是他的分內之事。

    對於能夠抓到狐妖,他並不看好,大動干戈形成圍捕,靈敏的野貓都未必能抓到,更何況是修煉成精的狐仙。

    書上說,狐仙最擅長的不是媚術,而是心術。

    青丘之獸,九尾之狐,善幻變,詭詐多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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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這頭狐妖沒有修煉到九尾境界,按照令人驚掉下巴的食量,也不是他們這群小卒能夠匹敵。

    可軍令如山,鹿將軍發了話,李桃歌只能默默從命,四營人馬皆動,銳字營去東北方向搜尋,行進十里地,李桃歌特意拐到了得勝亭,想要再度觀摩令他有所頓悟的「勝」字。

    整座亭消失不見,只留下一堆碎石。

    李桃歌杵在原地,傻了眼。

    前幾日還親自來過,今日咋成廢墟了?

    路過一老農見他怔怔出神,於是調笑道:「軍爺,跑到野地來吃西北風,不冷啊?」

    歷任守關將軍,嚴令部下行事跋扈,凡無端騷擾百姓者,輕則怒斥,重則杖刑。百姓見到邊軍,也沒有見了官老爺的拘謹,沒事了噓寒問暖一番,心情好了還能調侃幾句。

    李桃歌急切問道:「大叔,這座得勝亭呢?」

    老農滿不在乎說道:「你找的是那玩意啊?大冷天,家裏都缺柴,亭里的柱子又粗又長,索性砍了當柴火燒,要是下手晚了,自己家受凍,白白便宜別人家。」


    李桃歌指着遺骸,憋的滿臉通紅,說道:「那……那是得勝亭啊,成千上萬屍骨堆積出來的家國榮耀,就這麼砍了?」

    老農嘿嘿笑道:「頂不了吃,頂不了喝,沒用啊,不如回去當柴燒。大寧既然能勝一次,就能勝第二次,等下次你們打了勝仗,咱再給你蓋一座新的。」

    一番話堵的李桃歌無法反駁。

    老農忽然緊張問道:「軍爺,拆了得勝亭,違反大寧律法嗎?是坐牢還是砍頭?先說好,我只是路過而已,可沒上去動手啊,你要是抓就去抓他們,拆亭子的小王八蛋們我都認識,我來給你們引路。」

    李桃歌神色黯然說道:「不犯法。」

    老農拍了拍胸脯,長舒一口氣,「差點沒嚇死我,軍爺你在這吃風吧,老頭子先走一步。」

    李桃歌蹲下身,見到橫七豎八碎石,頓時眸子一亮,既然亭子沒了,能將勝字拼湊出來,也是一件幸事。

    可惜忙活來忙活去,依然少了幾劃,尤其是勝字最後一筆,只留下破碎稜角,約莫是有人將石板搬回了家。

    李桃歌跌坐在廢墟中,心比石頭更碎。

    銳字營的一行人不懂他的心思,見耽擱久了,老孟催促快走,狐妖一般是夜晚出沒,要在申時之前趕到,軍令如山亦如火,耽誤不起。

    到達指定村落,才發現兵力不足成了最大難題,幾個村子加起來上千畝地,銳字營才多少人?總不能一人守幾十畝地。那是狐妖,不是野豬,銳字營哪個勇士敢打包票,能單挑玄幻莫測的鬼怪?

    不過老卒有老卒的辦法,將馬匹藏到百姓家中,然後來到兩個村子的交匯處,以十丈距離為準,用荒草堆成草垛,呈三角形,幾人一組,各找草垛鑽進去,安心等待狐妖上鈎。

    戌時,暮色漸濃。

    閒不住的玉竹話最多,藏在草垛中也不安生,調侃道:「古有守株待兔,今有守垛待狐,抓到了自然成為佳話,要是白等一夜,其他三營的兄弟,能他娘把咱笑死。」

    老孟剜了他一眼,厲聲道:「少說幾句!一天天就你話比屁多,藏草垛這事誰要是敢說出去,我把他吃飯傢伙給拔了!余瞎子,你眼神不好,但鼻子靈,方圓十里之內,狗撒尿都能聞到。天一黑,我們成了瞎子,你反倒成了千里眼,狐妖膻騷味重,能不能抓住這害人精,要靠你了。」

    余瞎子掩住口鼻,瓮聲瓮氣說道:「我也想立一功,可牛井這腳,比狐騷味還重,熏得我快背過氣了。」

    牛井傻,但沒傻到缺心眼,恭維話和難聽話還是能分得清,聽到有人嫌他腳臭,立馬不樂意,嚷嚷道:「你是娘們啊,腳是香的?天天操練巡防,腿都沒停過,能不出汗嗎?我腳臭又不是一天兩天了,你哪次吃飯時候沒聞到過,也沒見你少吃一塊肉,少啃一張餅。」

    「都給我閉嘴!」

    老孟低吼道:「牛娃子,你給我滾到最遠的草垛去!挖個坑,把膝蓋以下埋進土中!再飄出來味,我把的靴襪全塞你嘴裏。」

    老孟作為二十多年的伍長,在銳字營威望奇高,基本都對他的話言聽計從,牛井哪敢反抗,口中嘟囔着髒話,鑽進另一個草垛,裏面有小傘和李桃歌,三人都是炕上最近的鄰居。

    牛井的糞叉不適合挖土,尤其是凍土,於是借來小傘隨身短刀,有氣無力挖着。

    旁邊的李桃歌看的一頭霧水,詢問道:「你要幹嘛?」

    牛井懶洋洋答道:「孟頭要我挖個坑,把自己埋了。」

    李桃歌更懵了,「啥?!」

    牛井生氣道:「奶奶的,余瞎子嫌我腳臭,孟頭怕影響狗鼻子,要我來到這邊把臭腳埋住。我就納悶了,一個大炕睡好幾年了,咋沒見把他熏死?今日輪到他立功,就嫌棄這個嫌棄那個,真是蹬鼻子上臉。」

    小傘和李桃歌深知他臭腳威力,倆人笑笑不說話,三人有一搭沒一搭聊着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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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後,伸手不見五指。

    牛井心寬,想的少睡得多,沒多久打起輕鼾。

    為了防止熏死,李桃歌將草垛捅了個窟窿,輕聲問道:「小傘,清明你還回家嗎?」

    小傘北人南相,骨架嬌小,聲線細膩,加上生性靦腆,經常被誤認為是女兒身。直到有次銳字營和烈字營起了衝突,小傘一人悶頭沖在前沿,掀翻了對方兩員猛士,大夥才知道啥叫人不可貌相。

    老孟曾經說過,戰場上,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要小心拿短刀作為武器的傢伙,這幫人一般都是搏命的死士。小傘就是典型代表,身形靈活,悍不畏死,上次跟烈字營打架,寧肯被腰斬,也要拼命抹了你的脖子。

    一個字,狠。

    這就是所謂的咬人的狗不叫。

    小傘柔聲道:「家裏沒啥人了,我想去看看我爹。」

    小傘身世坎坷,娘親生他時難產去世,老爹又嗜酒如命,聽說幾年前,酗酒後把人打成了殘廢,關進了并州大牢。

    大寧律法,立大軍功者,可免其家眷牢刑,小傘是個孝順孩子,不遠千里來到鎮魂關當邊軍,目的只有一個,上陣殺敵立功,免除老爹的牢獄之災。

    李桃歌感慨道:「一來一回上千里,不能騎軍馬,又是大雪天,有些麻煩。」

    小傘口中嚼着乾草,輕聲道:「兩年沒見他老人家了,想送點東西過去。」

    李桃歌笑道:「沙州羊肉甲天下,你爹肯定喜歡。」

    小傘俊朗面容呈現抑鬱神色,糾結道:「我爹吃肉必喝酒,一喝酒就闖禍,我也不知道該不該給他買肉,桃子,你說呢?」

    李桃歌正想給他出出主意,不遠處響起老孟嚎叫:「出賊了,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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