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第一金屬公司那些持股員工,會同意和解嗎?」
宋思銘問孔仁義。
「會。」
孔仁義回答得又是毫不猶豫,回答完,他嘆了口氣,說道:「公平與正義,按理說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可是,在法律實踐中,卻又時時刻刻被金錢衡量着,只要錢到位,很多事都是可以談的,就比如我之前代理過一個案子,故意傷害,受害人成了植物人,可最終受害人的兒子,還是出具了諒解書,只因傷人者除醫藥費,護理費,額外又賠償了兩百萬。比起故意傷害,歐建華侵吞公司財產,在性質上輕多了,他能拿出比一審判決還多的五千萬來和解,我想不出,那些持股員工有什麼理由拒絕。」
「確實。」
聽孔仁義講完,宋思銘也是點點頭。
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鬧了十幾年,為了什麼?
說難聽一點,不還是為了錢嗎?
至於把歐建華送進去,完全是順帶而為,甚至,在歐建華偽造賬本之前,持股員工就從來沒想過把歐建華送進去。
包括錢是不是從歐建華口袋裏掏出來,都不那麼重要。
在宋思銘的記憶中,這些持股員工,鬧了無數次,幾乎每一次都是針對政府部門,而不是歐建華。
為什麼?
因為這些人認為政府部門更好欺負,更容易拿到錢。
「孔律師,和解的事你跟持股員工說吧,如果他們同意,我就聯繫褚莉,安排他們見面。」
宋思銘深吸一口氣,對孔仁義說道。
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他要做的是尊重那些持股員工的選擇,而不是為了自己心中的公平與正義,剝奪這些人選擇的權利。
「好的,宋鄉長,我這就聯繫持股員工。」
相比於宋思銘,孔仁義更容易接受這樣的結果。
畢竟,作為律師的他,幾乎天天聽到或者見到類似的事,早已習以為常。
和孔仁義預料的一樣,當他告知第一公司的持股員工,歐建華要拿出五千萬和解時,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一片歡騰。
沒人再問歐建華會不會因為侵吞公司財產坐牢,大家真正關心的是,按照持股比例,自己能夠分到多少錢。
一個小時後。
孔仁義將第一金屬公司持股員工同意和解的結果,反饋給宋思銘,宋思銘又將這一結果反饋給褚莉,並告知褚莉,下周三再審開庭,最好在下周三之前,與持股員工見面,商定具體的賠償問題。
褚莉表示明天就可以。
她已經通過某些渠道,獲知市政法委介入了這個案子,再審真要開了庭,可能就不是單純的經濟賠償了,許多陳年舊賬,都會被挖出來。
包括第一金屬公司還是國企時的舊賬,以及在十幾年前,區區幾十畝的工業用地,為什麼能補償三千五百萬的舊賬。
因此,這個事越早解決,風險越小。
晚上八點半,褚莉方才拖着疲憊的身子,回到家。
「怎麼這麼晚?」
等了一天的歐建華問道。
「宋思銘上午不在,下午才回到王寨鄉,我一直等着。」
褚莉回答道。
「官不大,譜倒是不小。」
歐建華撇撇嘴。
雖然,他同意妻子褚莉去找宋思銘,但並不代表,他對宋思銘有什麼好印象。
要不是宋思銘給那些持股員工指路起訴他,那些員工估計現在還在跟政府鬧着要補償金,根本不會把矛頭指向他。
所以,壞事就壞在宋思銘身上,宋思銘堪稱罪魁禍首。
「你還真說對了,宋思銘的譜就是這麼大。」
「你知道他上午為什麼不在嗎?」
褚莉問歐建華。
「為什麼?」
歐建華配合地問道。
「因為,他去縣裏參加表彰大會了,專門為他舉辦的表彰大會,表彰他抓獲兩名公安部的a級通緝犯,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蘇立群親自主持表彰大會,市公安局的領導,瀾滄縣的領導全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