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麼說,原告兩個訴訟事實,全部都有照片。
不管照片怎麼來的(都是小哀抓拍的),這都沒有關係。
法庭只講證據,以及證據是否合法。
你就算是被貨車撞了,在空中臨死前掏出相機拍了兩組照片,都沒有人會在乎,只要證據來源合法,就符合程序。
這種連續抓拍的照片,不僅是直接證據,還有一定邏輯性,算是鐵證了,可以輕鬆就判原告贏。
法官點了點頭,正要敲下木槌。
但這個時候,古美門突然又開了口。
「我請求傳喚證人,還有另外的證物,因為我還有一些證據,想要全部當庭訴說出來。」
法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敲了敲錘子。
「同意申請!」
不一會兒,一個中年的胖女人被帶了上來。
「這位是住在永川達也所在公寓房間旁邊的鄰居,彬谷女士。」
古美門介紹道。
「現在,請彬谷女士說一下你的證詞。」
胖女人點了點頭,看着永川達也,面露害怕之色。
「每到深夜,我就會聽到隔壁傳來奇怪的聲音,像是那種磨刀子的刺啦聲,用錘子敲地面的響聲,還有毛骨悚然的笑聲,都是從這個人的房間裏傳出來的。」
永井達也一聽便急了。
「你胡說,那個時候我在睡覺!」
胖女人沒理他,繼續說道:「法官大人,我說的是千真萬確的!這個人每天深夜都不知道在幹什麼!」
永川達也怒吼道:「我都說了,我在睡覺啊!」
法官敲了敲錘子:「肅靜!」
待庭上安靜下來。
法官便看向古美門:「原告代理人,請問,你傳喚的證人和本案訴訟事實有何關聯?」
「當然有!」
古美門頓了頓。
隨即一字一句地說道。
「我方認為,被告還存在預謀其他罪行的嫌疑,例如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
此話一出,幾乎震驚全場。
「你這是誹謗,子虛烏有!」
永川達也幾乎跳了起來。
預謀殺人?預謀強姦?
他確實是有這個計劃,也買了相應的工具。
但是這個計劃,他從來都沒暴露過,什麼晚上磨刀之類的,根本就沒有這樣的事!
這邊,古美門並不理會跳腳的永井達也。
「我請求再傳喚新的證人!」
很快,又有幾個新的證人來到庭上。
「這個人從我這裏買了一些五金工具,我記得他還問過我玻璃刀鋒利不鋒利,那個時候他的笑容很噁心,很猥瑣,所以我印象很深。」
這是某五金店的老闆。
「這個人曾經光顧過我的店,買了一些潤滑油和避孕套,他當時的表情,就好像是要去犯什麼罪一樣。」
這是某情趣店的老闆。
「這個人曾經光顧過我的店,買了一些有關於跟蹤尾行的碟片。」
「這個人曾經光顧過我的店,買了一些有關於跟蹤尾行的書籍。」
這兩個是影像店和書店。
永井達也越聽,腦門上的汗越是流了下來。
這幾個證人的證詞,確實有一部分是真的,比如說五金店和情趣用品店,他確實光顧過。
但後面兩個完全是捏造的!
「這裏還有五金店和情趣用品店的監控證據,可以證明被告確實光顧過。」
「另外,連續好幾天,被告曾躲在我方當事人公寓樓下偷窺,這裏是照片。」
古美門拿出一份u盤,連帶着幾張照片。
一系列的證據轟炸,幾乎讓人暈頭轉向。
所有人齊刷刷的目光,全部都看向了此次訴訟的被告人,永井達也。
一時間,紛紛竊竊私語。
懷疑,驚疑,各種各樣的聲音接踵而來。
永井達也汗如雨下,心神慌亂。
他這個時候終於明白了。
對方這是有備而來!
這些證據,真真假假,裏面有特意偽造的,就是為了控告他,除了民事賠償以外,還想讓他接受刑事訴訟,讓他坐牢!
「抗議!」
他的辯護律師,佐久法史急忙站了起來。
「原告訴說事實與本次訴訟案件無關,應該另起他訴!」
法官看了他一眼,敲了敲錘子:「抗議無效!請原告繼續證據出示!」
佐久法史只能悻悻地坐了下去。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法官是不會讓原告說下去的,因為嚴格來說這是兩個案子,一個民事一個刑事,按照程序應該另起它訴,刑事案件只能由檢察院公訴。
但是,這個法官他,不,應該叫她。
她是個女法官。
法理上她不會偏向任何一個人,但是情理上她會偏向和自己同性的一方。
更別說,這還是一起預謀強姦殺人案。
解釋權始終在法官那裏,被告這邊一點辦法都沒有。
於是,古美門繼續說了下去。
他拿出了最後一個,也是最關鍵的證據。
「這是我方原告西谷美帆小姐公寓樓下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半打開的藍白相間的運動包,正放在靠近灌木叢的泥土地邊,位置非常隱秘。
從半打開的口子裏,依稀可以看到一些工具。
例如玻璃鑽、起子之類,容易破門的道具。
「因為是重要證物,所以我們沒有動這個包裹,之後可以請檢察院的人去提取證據。」
古美門深吸了口氣,隨即鏗鏘有力道。
「再加上證人證詞發言,前後邏輯連貫,我方有充足的理由,懷疑這就是被告的作案工具!他有足夠的嫌疑,可以被指控預謀殺人和預謀強姦!」
此時此刻,法院內一片譁然。
所有人都沒想到,一個小小的民事訴訟案,居然慢慢地演變,到了一個刑事案件的地步!
被告席上的永井達也一頭的汗水,臉色一陣變幻。
突然間,他站起身來,逃也似的,拼命就往出口跑去。
兩旁的司法警察,當機立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個擒拿便將其抓住。
「放開我,我沒有犯法,你們不能抓我!」
永井達也拼命掙扎着,一邊掙扎一邊叫喊。
但他的力量在訓練有素的警察面前何其薄弱,被死死地按在桌子上不能動彈。
坐在旁聽席上的小哀,看着眼前的這一幕。
她的表情一如既往淡然,眼中卻帶着一絲不解。
其實在來之前,她就有個地方不明白。
如果說是民事訴訟,開頭那兩個訴訟事實,那麼前面她抓拍的兩組照片,就已經足夠訴訟勝利了,嚴格來說這種照片也不算偽造證據,只是製造證據,並沒有超出法的範疇。
那麼,為什麼古美門一定要堅持,再去偽造證據,偽造動機,甚至誘導一些證人不當發言——
例如隔壁的胖女人,音像店和書店的老闆,都是他誘導出來的偽證。
委託人的訴求僅僅只是民事訴訟。
嚴格來說,把對方弄進監獄,其實不在委託人的訴求里。
為什麼古美門做了這麼多「多餘」的工作,弄了這麼多「多餘」的證據,一定要弄對方一個刑事案件呢?
小哀並不是很理解,她有點看不懂。
只能之後親自去找古美門問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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