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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又有熟人露面,武警部隊的李參謀長和寧教官都頻頻向皮特招手示意。
郭廳長按照慣例做了簡單的表態發言,發言結束後誰想話鋒突然一轉,說下面請公安廳年輕的刑偵專家、西部警官學院的皮特立同志發表自己的看法……
一語驚醒夢中人,皮特本以為自己今天肯定是打醬油的,先跟着專案組的大節奏往前走走再說。況且現在的專案組並不像上次一樣陷入了困局,進入了死胡同,領導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才類似死馬當作活馬醫地推出了自己,來另闢蹊徑。
而現在的案情基本明朗,專案組也措施得力,信心百倍。自己的發言習慣肯定不會只是歌功頌德,隨聲附和,難免會……
皮特心想郭廳長的意思估計是讓自己再接再勵,錦上添花,發現新問題,有錯的地方及時改正,有偏的方向馬上糾偏。
說白了就是想讓自己最好能一針見血地發表一些轟動性的內容,既證明自己非凡的實力,也證明領導睿智的眼光。畢竟刑偵專家的名號已經叫出去了……
皮特開始發言了,比上次的底氣還是要足一些,但還是謙虛地表示自己也基本認可陳局長的破案思路和方向,有些想法還不太成熟,今天就暫時不發表了。
誰知郭廳長還沒說話,陳局長不樂意了,陳局長極力要求皮特一定要說二句。心道你還基本認可?好你個小傢伙,真是嘴上沒毛、辦事不牢!還不把門兒,不行!今天你必須說個明白……
皮特無奈地只好再次起身,說那就斗膽說二句。斗膽的結果就是皮特還是要先肯定陳局長……誰知又被郭廳長直接打斷,說時間緊迫,只說新觀點或不同意見。
皮特實在沒招了,只好咬牙開始唱反調了。
皮特說先從槍說起吧!剛才說今天的犯罪嫌疑人用來作案的手槍是五四式,我個人認為可以排除五四式……
會場一片譁然,眾人心想這怎麼就敢說啊!人家陳局長也是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初步斷定是五四式,你這倒好,莫名其妙地就全盤否定了,不知你憑什麼啊?
皮特微微一笑,說五四式手槍我用過,槍聲特別大,震耳欲聾,而今天的二聲槍響,聲音要明顯小得多,而且較脆……
陳局長直接說槍聲的大小和距離有關係,皮特說當然了,可是我今天碰巧就在現場,可以說是零距離了。
陳局長不吭氣了,下面的人也立刻就閉嘴了。這沒辦法了,人家就在現場,不存在距離不距離了,而且人家是親耳聽到,別人誰也無法反駁。
皮特接着說道,剛才陳局長說今天的犯罪嫌疑人是從外向內的方向攔截受害人,搶奪提包也是從內向外拉拽,行走的路線毫無疑問線也是從內向外走。
犯罪嫌疑人二次都是回頭朝後開槍,也就是從外向內開槍,所以經過推演,二位受害人無論如何都應該是前胸中彈。但事實上,剛才中彈的二位受害人,一目了然,均為背後中彈,這完全不符合邏輯。
皮特停了幾秒,想看看有沒有人說不是背後中彈,或者辯解為什麼受害人會背部中彈……
結果皮特只看見有人咬牙,沒看見有人說話。咋說啊?子彈會拐彎?而且這麼明顯的漏洞竟然完全被忽視,只有閉嘴啊!
皮特又接着說道,還是要說槍的事情,目擊者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槍,正好有人認識五四式手槍,所以會想當然地告訴警察,犯罪嫌疑人用的就是五四式手槍。
但現在的關鍵問題是,受害人均是被從背後也就是銀行方向射來的子彈擊中,那這把真正作案的槍誰也沒有見到,別說是五四式了,就是連是手槍還是機關槍都不可能知道……
下面有人在偷笑,郭廳長裝作沒有看到,但大多數的人開始點頭了,看來五四式手槍就是作案手槍的結論可以推翻了。
陳局長臉色不太好看,冷冷地看着皮特,但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暫時保持沉默了。
皮特又說道,既然子彈是從被害人背後射來的,那麼現場的犯罪嫌疑人又多了一個,必然有一個同夥兒在受害人背後開槍,這才是真正的主犯。
而初步確定為單人作案的獨行大盜,現在頂多是一個從犯了,只是負責拿道具演戲,外加拎包跑路和狼狽逃竄了……
下面又有人偷笑,但沒有一個是嘲笑的,只是覺得皮特說的不但有理有據,還有笑點。在大多數人的眼裏,看來犯罪嫌疑人在現場是單獨作案的重要結論也被推翻了……
皮特環顧了一下周圍後接着開始推理,說當然了,有人可能會說,大白天的,那麼多目擊者,就沒有一個人看到你說的這個隱藏的同夥兒,更沒有人看到你說的同夥兒開槍。
但是,人的眼睛沒有看到東西,你永遠也不能把此作為東西不存在的理由,你看不到是你的問題,它存不存在是它的事情。
試問如果沒有這個同夥兒,子彈從哪兒來的?難道是見了鬼了?因此,我說的這個同夥兒一定存在,就在眾目睽睽之下開了槍,打倒了受害人。
這樣吧!我把實施搶劫的犯罪嫌疑人叫一號疑犯,剛才分析出來的同夥兒叫二號疑犯,以便區分,不至於大家越聽越糊塗
皮特接着說道,二人就像演雙簧一樣,一號疑犯在前台表演開槍的動作,二號疑犯在幕後真正開槍並配音。這不是我的猜測,而是鐵證如山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只是這個同夥兒偽裝得太巧秒,開槍開得太隱蔽,瞞過了現場所有的人,但瞞不過我!
嘩嘩嘩!會議室竟然響起了熱烈的掌聲,皮特是有點兒激動了,只因剛才看到了幾道輕蔑的目光和冷漠的眼神……
但皮特轉眼就有點兒後悔了,心道語氣還是要注意啊!這是誰啊又鼓掌起鬨?不用說又是武警大哥們……怎麼張科長也在鼓掌,難道不怕得罪你的頂頭上司?
皮特接下來說話的口氣明顯軟了下來,沒有上演某些人預料的人來瘋……皮特說一號疑犯持槍而不是空手打劫非常正常,不但可以壯膽兒還可以嚇唬人,始終不開槍是第一個謎。
一號疑犯後來被人抱住腿後,倒是要開槍了,槍卻打不響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棄槍,也沒有收起槍來,竟然鬆開提包的左手,再用左手抽出銳器企圖刺傷受害人以利於自己擺脫糾纏。
這是第二個謎,餓狼竟然能鬆開到嘴的肥肉,令人匪夷所思。
銳器都抽出來了,卻臨時改變主意,放棄用銳器去刺受害人,改用腳去踹受害人的臉,這是第三個謎。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人在極度焦急的緊急情況下,往往很難最終做出理智的思考。也就是說,一號疑犯的左手都已經抽出了銳器,那是一定要刺下去的,沒有時間猶豫,這種衝動自己往往是制止不了的。
這三個謎來自剛才陳局長全面和縝密的案情通報和分析,請大家也都思考一下……
氣氛終於有所緩和,皮特緊接着又開始了推理了,說恰恰是這三個謎解釋了另外一個大謎,那就是陳局長剛才提到的疑點和迷惑:
為什麼一號疑犯在近距離開槍,但逃離的腳印中卻並沒有血跡?據目擊者描述,一號疑犯身上好像也無血跡。而且現場沒有發現彈殼,一個都沒有。
其實一號疑犯根本就沒有開槍,彈殼自然也不會出現。受害人又是背後中槍,所以血跡都噴向了後方,一號疑犯身上則沒有絲毫的血跡。後來情急之下抽出了銳器,竟然也沒有刺下去,再次避免了血濺衣襟。
陳局長第一次點了點頭,表情也自然了許多,但冷麵依舊。
皮特說道這就很微妙了,剛才我分析過了,一號疑犯沒有把銳器刺下去是有原因的。最主要的原因我大膽地猜測一下,有沒有可能是二號疑犯及時地用眼神或微小的動作提示並制止了?
皮特接着說如果是這樣,就可以解開第三個謎了。
一號疑犯始終保持右手槍不離手,是否是給目擊者一個明確的視覺信號?槍聲加上手中的槍,先入為主地認為就一號疑犯一個壞人。
槍是他開的,人是他打傷的,錢是他搶的,這樣一來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隱藏和掩護二號疑犯,使其從容不迫地安全撤離。
這又是個大膽的猜測,希望能解開第二個謎。
還有一點,一號疑犯手中的槍沒有打響,除了要演戲以外,是否真的打不響?曾經連連扣動扳機是否在提示二號疑犯趕快補槍?在二號疑犯遲遲不開槍的情況下是否被迫掏出了銳器?
是否這一切都在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一號疑犯手中的槍沒有子彈?或者就是一把仿真槍甚至是玩具塑料槍?
我傾向於後者,因為我作為目擊者之一,親眼目睹了一號疑犯左手提包、右手提槍行走的過程。從他右手揮舞手槍以及最後一個收槍的動作來看,第一感覺就是假槍,輕飄飄的。
皮特平靜地說道,如果猜測正確,第一個謎也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