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末世 199:狂暴模式

    「那是什麼?」

    林朵朵看見了他帶回來的藥,以為又是維生素什麼的。

    白驍道:「舊時代用來增進夫妻感情的一種特效藥。」

    「哦?」

    「我暫時還沒有想好它有什麼用途。」

    「你吃個看看!」林朵朵饒有興趣地望着他。

    「這可不興吃!吃完會發情的。」

    白驍將它收好藏起來,暫時沒有好的場景來用——拾荒就是這樣,和打怪撿破爛似的。

    滿背包的破東西,說有用吧,它在那兒占格子,說沒用吧,丟掉怪可惜的,它好像確實能偶爾發揮作用。

    總是看似有用實際又沒用,當年林朵朵小院裏那一堆破爛兒就是這麼來的。

    她常年累月的拾荒生涯里,也是看到什麼,感覺應該能用就撿回家了。

    「染上了和你一樣的破毛病。」

    喪屍反省了一下自己,當初他還嘲笑過這隻人類撿一堆破東西擺家裏放着。

    林朵朵道:「這是優良習慣,只要覺得能派上用場,而車上又有空間,就把它帶回去,說不定哪天用上了呢?」

    「比如?」白驍問,他印象里林朵朵那堆破爛沒幾個派上用場的。

    「比如一隻喪屍。」林朵朵說。

    「」

    白驍沒話說了,張了張嘴又閉上,最終狠狠捏了一下她屁股。

    林朵朵怒瞪着他。

    「這些破爛有時候會起反作用。」白驍聳聳肩,又從手裏變出來了一個金戒指。

    這也是從床頭櫃裏撿的。

    林朵朵不明白喪屍為什麼這麼喜歡金子,路上碰到有的老喪屍戴個金項鍊,都要給人家薅下來

    相比撿破爛來說,這才是真正的臭毛病,金子就是金子,不能吃,也不能喝,擺在那裏,十年二十年都不會派上用場。

    「要不要?」

    「不要。」林朵朵低頭織着大毛衣,對金子不感興趣。

    白驍道:「很好,你是個不拜金的女人。」

    林朵朵道:「你是個拜金的喪屍。」

    「你蠻夷也。」

    喪屍自己把金戒指收起來了,當作收藏,如果可以的話,他想打造一個鑲金的大棺材出來。

    末世來就來了。

    萬一以後還有希望,人類又重新繁衍起來,考古的時候將金棺材發掘出來,就讓後世的考古學家和盜墓賊去頭疼吧——

    曾經喪屍時代的產物,怎麼會有一個黃金大棺材呢?

    如果林朵朵死在棺材裏,那就更有意思了。

    疑似身份尊崇的未知女性,在喪屍時代被金棺材埋葬,於是各種猜想紛紜不斷。

    「可惜喪屍們都老了,不然我奴役它們建個金字塔出來。」

    「暴君,推翻你。」

    「其實撿到這些小玩意挺不錯的。」


    喪屍又在褲兜里掏了掏,掏出來個簪子,造型挺漂亮,站在人類身後擺弄擺弄。

    鼓搗了一會兒他放棄了,不會用。「它不扎腿嗎?」林朵朵很驚訝他從褲兜里掏出來這玩意。

    「倒過來裝進兜里。」

    「好吧。」

    林朵朵接過來把頭髮散開整整,然後挽了一下,接着插上簪子,放手就又散開了。

    「我也不會用。」她說。

    喪屍和人類大眼瞪小眼,然後嘆了口氣,接着又在兜里掏啊掏。

    林朵朵也不織了,側着頭打算看他還能從褲兜里掏出來什麼。

    喪屍從兜里捏着拳放到她眼前。

    「這是什麼?」她問。

    「你打開看看。」白驍說。

    她聞言打開了,喪屍攤開手什麼也沒有。

    「無聊!」

    林朵朵撇了撇嘴。

    這隻喪屍太壞了。

    世界上怎麼有這種喪屍。

    「本來看到一些小玩具,考慮到你偶爾發情,想要幫你帶回來的,但是太下頭了就沒動。」

    「你敢帶回來我就把它塞你嘴裏。」林朵朵冷聲道。

    「看吧,我就知道。」

    喪屍一邊逗她,一邊還在考慮那個小藥丸究竟在什麼地方能用上。

    如果是在山村時倒有點用處,給抓的那些兔子餵下去,實現子子孫孫無窮盡也,隨便逮一隻就能喝肉湯。

    「也許遇到什麼危機的時候,抓一把扔嘴裏可以激發戰鬥力,開啟狂暴模式。」

    真是個糟糕的用法。

    出去繼續往來在樓棟間,上上下下,路過對面樓關着喪屍的房間,白驍沒有去動,做個鄰居也挺好的。

    它沒有像一開始就遊蕩在外面的喪屍那樣早早倒下,堅持到現在很不容易,即使不清理,可能也沒幾年好活了。

    放它們在屋裏繼續困着,也算死在它們自己家,比找不到回家的路的野喪屍好很多。街上的喪屍零散的有幾隻倒下了。

    樓里還有倖存者的屍骨,以及留下的絕筆書,上面是災難爆發時的點點滴滴,這是個好東西,對於沒有經歷那時的喪屍王和林朵朵來說,算是對當年的事有了一些了解,這屬於二十年前的文獻,和逃出城市的林華友他們不同,這是從被困在樓里的倖存者視角看到的。

    就在屍骨的隔壁房間,還有個被困着的喪屍,看起來是一家人。

    將那具乾枯的骨頭放到樓下,準備到時候一起掩埋了,白驍還有點可惜——當年這可是活生生的人類,竟然沒有被咬。

    很快他又反應過來,這種『可惜』是錯誤的,以人類的身份死去總比被困在樓里做個老喪屍好,也比遊蕩在外面然後倒在風吹日曬下好。

    帶着二十年前的倖存者記錄回去,林朵朵顯然也有興趣,和白驍湊在一起,從發黃脆弱的紙張上辨認已經模糊的字跡。

    [x月x日,我現在在鳳凰城的b4棟,樓下全是喪屍,這棟樓里也有很多,昨天冒險去樓上找了點吃的,運氣很好,找到很多麵條。但是天然氣已經停止供應了,遠處還發生了爆炸,晚上能看見火光,我必須要使用明火來煮一些東西,這很冒險,希望喪屍不會尋着煙霧找人]

    「b4棟,就是那邊?」林朵朵看了看斜對面的那棟樓。

    「嗯,是那裏。」

    「喪屍不會辨認煙霧。」

    「所以他很幸運,最後也沒被感染成喪屍。」

    [x月x日,我很後悔剛開始時沒有和那些人一起跑出去,相比出去,我以為等待救援是最好的,他們認為大家一起出去才是對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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