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 第六十二章:我是王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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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王浪,此時的我正走在深夜寂靜無人的蒼龍市大街上,心裏多了一絲寂寞和孤獨。

    我要找一個人,辦一件事。

    我要找到大頭,把他拿我的錢搶回來。

    如果是幾個月之前,父親還活着的時候,那他一定會讓我息事寧人,讓我不要為了三萬塊錢毀了自己的前途,讓我報警把這些事交給警察來做。

    而懦弱的我自然而然會聽取父親的意見,報警,然後等待大頭有一天落網,那三萬塊錢會物歸原主。

    但是現在,我不會那麼做,我沒有時間等着那漫長的調查,追查,我只會自己想辦法,找到大頭,把錢拿回來,順帶手再把於仁的仇給報了。

    世間萬物,皆有規則。

    規則可以主宰人,人自然也可以改變規則。

    我很單純的認為,只要找到大頭,就能拿到那筆錢,可我沒想到,那三萬塊錢到手,大頭就轉手給花了一萬五。

    他破壞了原本屬於我的規則。

    反過來,我也要破壞他的規則。

    商人的規則是,不能賠錢,不能花冤枉的錢,不能被人崩錢。

    而流氓的規則則是,不能挨打,不能丟失顏面,不能被挨打又丟失顏面。

    找大頭這件事如果交給官方部門,可能用年的單位來進行計算,但是在外我們這,用小時計算就可以。

    羅老火是很有效率的,三個小時之內,他就確定了大頭的具體位置。

    看到了嗎,這就是為什麼商人要三教九流的人都要認識的原因,一個真正的聰明人會學着與任何人保持和善的關係。

    因為你不知道,哪個人,哪天就能發揮出他的作用。

    人就像撲克牌一樣,即便是最小的3也有他的作用。

    只是這個道理有很多人不懂。

    他認為自己是k,他就不該和小於k的人混在一起,這樣做未必是錯的,只是如果真有一天,你4567差個3時,那你就要做好一張一張出的準備了。

    秋夜的蒼龍市有點冷,晚風吹過,凍得我鼻涕都快下來了,我和王麗麗蹲在馬路牙子上,我看着對面的那棵大樹發呆。

    大樹枝條搖曳,就像我現在的命運一樣,隨風而動,不知前路。

    樹的下邊坐着一對父子,父親正在給孩子烤着肉串,小孩吃的滿嘴流油,拍着肚皮說爸爸我吃不了了。

    以前我不知道那副畫卷叫什麼。

    現在我知道了,那叫短暫的幸福。

    曾幾何時,我也是坐在柳樹下的那個孩子,只不過我吃得不是烤串,我吃的是窩頭。

    我天天吃窩頭和蘿蔔,因為這是很便宜的東西,吃這些不會讓家裏的經濟出現負擔。

    天天吃這些不助消化的東西,導致我天天放屁,導致我面黃肌瘦。

    三叔看見我這個樣子,二話不說往我懷裏塞了一大把鈔票,讓我喜歡吃什麼買什麼。

    他帶着我來到集市,讓我挑吃的,我卻只是心滿意足的買了一份面。

    那份面,是我記憶深處里最香的一碗麵,是日後再多山珍野味也無法換掉的味道。

    想到那碗面,我就能想到父親,我就能想到三叔。

    那個時候的我不會管三叔給我的錢到底是怎麼賺來的,但現在我不能不管了。

    我也終於明白,三叔為什麼能從一個窮人變成了有錢人。

    三叔對我說窮人要想翻身,實在是太難了,不犯點法幾乎是不可能的。

    別聽那些專家說的那些,什麼買點羊可以薅羊毛做衣服,羊肉本身也可以賣,買點雞也行,可以賣雞蛋,可以燉雞湯給別人喝賺錢。

    在他們的眼裏,賺錢這事就和喝水一樣。

    他們拼命讓窮人改變,然後他們吃着喝着看着你去改變。

    最後,窮人餓死了。

    最後,他們吃飽了。


    他們就像大頭一樣,把屬於我的錢從褲兜里給拿出去,只不過大頭是硬拿,他們是軟拿。

    都很可恨,只是前者你可以諷刺,反擊,後者……你無法反擊,甚至還得保證微笑。

    不管哪種,從窮人的兜里拿錢,都挺可恨的。

    在我心裏,我和大頭之間不單是因為那三萬塊錢,還有楊偉,我這次打算對大頭下手,還有一點,我就是奔着楊偉去的。

    我給你分紅,我給你拿錢,我以為我們是互惠互利的朋友,結果你給我玩這個,我要是再不有所行動,那他一定會拿我當傻子糊弄的,大頭完了還有二頭,二頭完了還有別的頭。

    我不能眼睜睜的看着楊偉給我培養對手,看我們兩個斗,他在背後撈兩份好處。

    我接到了羅老火的電話,他給了我一個準確的位置,大頭帶着幾個人正在一家餐館裏吃飯。

    羅老火問我是等他們出來,還是我們直接衝進去。

    這句話聽起來很耳熟,之前襲擊三狗子的時候,羅老火也這麼問過我。

    我回答他「你先別動,等我們過去。」

    我掐了手裏的煙,上了事先準備好的麵包車,往餐館的方向直衝而去。

    餐館的名字叫二龍大骨頭。

    在蒼龍市是非常有名的地方,夜裏十二點,這裏會成為流氓們的天下,有傳言說,如果市區發生了什麼刑事案件,警察第一時間就會撲到這裏抓一批人回去。

    當然,這只是傳言而已。

    我抓着麵包車的車把手,一路顛簸的到了目的地。

    二龍大骨頭。

    站在門外透過門玻璃看向裏邊,屋子裏熱氣騰騰,食客臉上都是紅撲撲的,腳邊都擺着成堆的啤酒瓶子。

    酒精匯集成了河流,成了蒼龍河。

    羅老火一溜小跑過來,他點點頭說「我看了,人在裏邊,坐在靠窗的位置,是衝進去直接把大頭劫走,把錢拿回來,還是等他出來。」

    「幾個人在裏邊?」

    「三個人,大頭和一個小姑娘,還有髒野。」

    「那就衝進去,直接把人劫出來。」

    我心一橫,反手把公文包遞給了一個人,讓我感到驚訝的是接包人竟然是王麗麗。

    這個小姑娘此時竟然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盯着我,那眼神之中藏着柔軟還有柔軟之下的驚心動魄。

    如果讓我給這個眼神起一個名字,那我願意稱之為愛戀初體驗。

    我咽了一口唾沫,然後什麼也沒說,悶頭的開門,帶着一票人走進那香氣撲鼻的餐館裏。

    老闆堆着笑臉剛要問我們吃什麼,可一看見我帶着這麼多人進來,立馬明白我們不是來吃飯的。

    我們是辦事的。

    我徑直的走向大頭,在距離他還有不到半米的時候,他驀然的抬頭,和我的眼神在空中碰撞到了一起。

    我一屁股坐到了大頭旁邊,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我笑呵呵的盯着大頭說「哥們,好胃口啊,晚上吃這麼多東西不怕撐死嗎?」

    「是你啊王浪,怎麼,想跟你頭哥喝幾口是嗎?來老闆,來一箱啤酒!」

    「我不是來喝酒的,我是來要錢的,三萬塊錢,一分不少的還給我。」

    大頭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他也學着我的樣子低聲說「那不是我入股的錢嗎?入股的錢,怎麼能說給就給呢?」

    他現在的表情,一下讓我回到了剛到蒼龍市的時候,我想到了被燙傷的於心,想到了差點被大頭剁了手指頭的那個晚上。

    「這錢你要是不吐出來,那你就跟我們走吧。」

    「那我要是不走呢?」大頭毫不示弱的看着我,他的左手蠢蠢欲動的去摸桌子上的瓶子。

    我的左手也在蠢蠢欲動的摸着褲腰裏的匕首。

    用劍拔弩張來形容我們現在的關係最合適不過了。

    不過我們誰也沒有動手,因為我們同時看見過道處,有一個男人朝我們走了過來。

    男人問大頭是不是叫「吳希頭?」

    大頭詫異的點點頭。

    下一秒,那個男人亮出了自己的工作證,大喝一聲「警察,都給我雙手抱頭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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