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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8 章
第169章番外之林榮棠的遺書
林榮棠判的是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但是在坐了一年牢後, 他身體就不行了。
據說他自己也沒什麼求生意志, 並不願意醫治,也就沒向監獄警察申請看病,開始甚至還瞞着, 等發現的時候, 已經病入膏肓了。
林榮棠通過監獄管理人員傳出消息,說是想最後見一見冬麥。
傳出這個消息的時候, 沈烈的新型布料銷量正好, 成立的合資服裝公司創建了三美服裝品牌, 正熱火朝天地在全國商場鋪貨, 工廠加班加點干, 忙得要命。
冬麥自然並不想搭理, 最近她太忙了,也沒多想。
誰知道過了七八天,就傳來消息, 說林榮棠沒了。
沒了是什麼意思, 冬麥反應了下才明白, 是說林榮棠死了。
其實林榮棠已經被判了死刑, 他早晚要死的, 但是突然聽到這麼一個人已經死了,還是有些意外。
冬麥和沈烈提了這事, 沈烈也沉默了一會, 他想起過去許多事, 也想起小時候。
其實小時候的林榮棠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孩子,只是比普通男孩子更白淨一些, 更瘦弱一些,那個時候,沈烈和人打架,林榮棠是那個跟在後面的。
印象中,稍微大一些,林榮棠變得內向了,不愛和人說話。那個時候南邊河裏以及村里池塘經常因為下雨儲滿了水,夏天男孩子都會去游泳,但是林榮棠從來不去,當時大家就覺得他膽小,他怕髒,有的還笑話他是一個大姑娘。
每當這個時候,林榮棠會氣得臉皮漲紅,咬牙瞪着大傢伙。
大家也就是一笑而已,誰也沒當回事。
現在回想起來,一切從那個時候就開始了吧。
其實林榮棠很聰明,也正因為聰明,小心地掩飾着,所以小夥伴們都不知道,甚至於他家裏人也不知道。
在他從男孩變成少年的關鍵幾年,大家忙着幹活掙工分,忙着搞運動,忙着學習思想,林家有三個男孩子,誰會特意關注其中一個男孩子的異常呢。
林榮棠有強烈的自尊心,不惜一切手段也要遮掩住自己的秘密,但是劉鐵柱和孫紅霞在一起,還把林榮棠的褲子扒了,大庭廣眾之下,將一切的秘密暴露出來,讓村里人圍觀嗤笑。
別說林榮棠那麼脆弱敏感,這件事換任何一個人都受不了,沒一頭扎進水裏把自己淹死都是心理強大了。
林榮棠怎麼會不恨,他恨死了劉鐵柱,怎麼也要報復劉鐵柱。
他那樣的人,死都不怕,是抱着同歸於盡的決心了。
沈烈想起這些,苦笑了一聲:「其實他這個人可恨,卻也可憐,那些年,如果有人稍微拉他一把,也不至於淪落到這個地步。」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農村三個孩子的家庭那是把孩子當豬養的,又沒什麼文化,不懂心理,也不知道關注孩子的身心發育,誰會在意這個?而他作為小夥伴,那個時候年齡也小,根本不會有這個見識。
待到他當兵回來,見識多一些了,林榮棠的三觀已經成型,已經沒有什麼機會把他拉回來了。
冬麥聽着這話,卻再一次想起那天傍晚,那個晚霞如血的傍晚,一年的夫妻,他但凡說一句實話,她就陪着他走到這輩子盡頭了。
她是應該慶幸,還是應該遺憾?
冬麥想着,如今或許更多是感激吧,感激他放自己一馬,才有了這輩子自己和沈烈的緣分。
應該說,那個時候的林榮棠也還單純,他沒算計到人心,也沒算計到自己的一輩子。
本來關於林榮棠這個事,聽到消息,之後也就過去了,不會再想起來了,但是那天,冬麥偶爾遇到了戴向紅。
戴向紅最開始並不想離婚,觀念上她沒那麼激進,她覺得有個男人在那裏大差不差地過日子就行了,反正也別有什麼大指望,就當他是一個機械人,不離婚自己兒子好歹有個爹在那裏支棱着,不至於讓人家說兒子沒爹。
可是後來林榮陽做生意一敗塗地,且不聽勸導,戴向紅考慮到兒子的將來,到底還是離了。
戴向紅自己是護士,後來成了護士長,趕上醫院改革,她承包了醫院的一些護理業務,倒是收入不錯,後來還向冬麥打聽着,跟着買了一套商品房,這樣她就有兩套房子,算是落下一些資產,娘家再幫扶一把,日子過得滋潤。
她遇到冬麥的時候,倒是好生說了一番,她兒子和滿滿同歲,現在也上初中了,學習很一般,她打算讓孩子上中專,這樣以後分配到醫院裏,也算是有一個鐵飯碗。
「再不能像他爸一樣不爭氣,混到去修自行車,說出去丟人。」
戴向紅說了一番後,倒是提起來林榮棠,嘆了口氣:「對了,有一封信,上次我碰到林榮陽,說是林榮棠留下的,要給你的,不過他們家也不好意思來找你,就隨手塞給我了,讓我遇到你就給你,我也沒當太回事,今天才想起來。等會我騎車子回家,把信給你。」
說着,戴向紅又道:「上次我去市第一醫院進修,聽人偶爾間提起來,據說是在國外做了手術,吃了藥,就為了能真正像個男人,不過他在國外吃的藥不知道是什麼人研究出來的,也不知道裏面加了什麼奇怪成分,反正吃了對他自己身體傷害也挺大。他進了監獄,斷了藥,就不行了,身體也垮了,進了醫院沒多久,熬不住,半夜趁着護士不注意,自己用輸液的塑料管勒着自己脖子,把自己活生生勒死了。」
一般來說自己勒死自己不容易,因為到了最後都需要使勁勒,可喘不過氣人下意識會反抗,所以勒死自己挺難的,但是林榮棠卻硬生生把自己勒死了,這就意味着他斷氣的那一刻都是清醒的。
提起這個,戴向紅倒是有些感慨,要說林榮棠這個前小叔子,也真是作惡多端,什麼壞事都讓他做盡了,但想想又覺得實在是可憐。
本來好好的人生,不至於大富,但也不至於受什麼罪,結果就因為身體先天殘缺,就把一輩子過成這樣了。
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憐之處。
到了傍晚時候,戴向紅把信遞給了冬麥。
冬麥接過來,那是監獄統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來的,白封信上已經佈滿了污漬。
戴向紅皺眉說:「林榮陽給我時候就這樣了,他修車子,手不乾淨,反正給我就髒兮兮的。」
冬麥便道沒事。
那封信很薄,裏面應該就一頁紙,戴向紅走了後,她打開來,裏面便是林榮棠的字跡,字跡如人,清秀單薄。
「冬麥,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這封信,但我還是想寫。
這兩天我總想起以前咱們在農村燒大鍋時的煙囪,傍晚時候,各家各戶的煙囪里都往外冒煙,那煙會變幻出不同的形狀,我會和沈烈他們坐在村邊的石頭上看煙,有的煙像一條龍,有的煙像一條溪流,還有的會堆成大樹的形狀。
可是無論它們變成什麼樣的形狀,最後終究會消失,風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麼都沒有了。
那個時候,還不識字的我心裏便會湧起一陣自己都不明白的悲涼,會惆悵起來,不明白本來帶給我們歡樂的煙怎麼就散了,它們去哪裏了。
長大一些,我們上學,讀書,我們抓蝦抓魚乾農活,我不再想起這個問題,也沒有時間想起。
彈指一揮間,我已經三十七歲了,三十七歲的我,躺在沉悶昏暗的病房裏,面對着慘白的牆壁,又想起來曾經困擾我童年多時的問題。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卻明白,我就是那麼一縷煙,懦弱無助,生時無論變幻成怎麼樣的形狀把自己裝扮起來,死的時候也就是風吹一下罷了,風吹一下煙消雲散,再沒有半點痕跡。
多麼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盡一切維護着我那點可憐的自尊,掙扎着想在這個世界留下一點屬於我的痕跡,但是到頭來,卻讓自己成為這個世界最大的笑話,卻讓自己的醜陋和缺憾人盡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註定了沒有結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這一點。
臨死前,我多想和人說說話,
我的家人們以我為恥,我的鄉親們把我當成一段樂子。
我是如此無恥陰暗,如此醜陋惡劣,但我還在呼吸,我還活着,我依然是一個人,作為一個人,我還是想說說話。
說給一個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這些話在你眼裏依然是一個笑話。
冬麥,請原諒我那一天挾持你,我絲毫沒有想傷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骯髒,但自私依然讓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個時候我想帶着你一起離開,我太孤獨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邊幾乎耗盡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裏也明白,窮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勞的掙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沒什麼遺憾。
唯一遺憾的就是對你了。
對你,我愧疚難受,年輕時候不懂事,做錯了許多事,讓你受了委屈,現在懂了,卻已經晚了。
不止一次想過,如果那個時候告訴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樣,憑你的性子,一定會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輩子吧。
冬麥,我後悔,卻又不後悔。
你是一個好姑娘,沈烈這個人也不錯,你們過得很幸福,你這樣的姑娘,值得幸福,也應該得到幸福,總比就那樣陪着我一個殘缺的人一輩子毫無指望要好。
但我還是會想,如果有下輩子多好。
如果有下輩子,我祈求老天爺讓我當一個完整的男人,讓我有機會去追求你,我一定會對你好,拼盡全力地對你好,讓你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麥,我又想起來最初見到你的時候,你那麼青澀美好,像是半藏在桃葉中的青澀桃子,散發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時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們終究回不去了。
冬麥,我的手沒有力氣了,寫不動了。
冬麥再見。」
信下面用顫抖的字跡標註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麥算了算時間,那是林榮棠自殺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