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莽達喇王派來出使大順的是王弟莽白,就是歷史上製造咒水之難的那位。不過現在緬甸國內當權的不是他,而且也沒有一個明朝皇帝要去投靠。
倒是有個明朝皇帝已經把兵派到緬甸隔壁的暹羅了!
在離開阿瓦王城前,莽白已經看過《明暹宗藩條約》的抄件了,看着都心驚肉跳啊!
不是條約有多苛刻——從宗主對藩臣的角度而言,《明暹宗藩條約》是相當溫和的。
明朝對暹羅的要求,完全是宗主國應當享有的利益,一點都不過分啊!如果暹羅不給,大明再承擔保護暹羅的義務,可就要虧本了。
正是因為溫和,莽達喇和莽白兄弟倆才害怕啊!
強大的安南、暹羅都已經接受了大明的《宗藩條約》,真臘和瀾滄(中國稱老撾,安南稱南掌)這倆弱國也有可能會接受條約。
這樣緬甸東方的近鄰就會全部成為大明世界帝國的組成部分!
而緬甸內部的蘭那(蘭那泰王國,中國史書中的八百媳婦國)、木邦(撣邦)等地不甘心受緬甸統治的土司也會趁機投靠大明——給大明當藩臣不比給緬甸當狗幸福?
到時候大明不來進攻,緬甸也要元氣大傷了。
所以莽白才接受了北上抱大腿的使命,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帶着使團和禮物向北方大順帝國的首都重慶進發了。
而當莽白進入雲南,然後一路向北,往重慶而去的途中,這位歷史上對永曆君臣極為兇殘的緬甸王子,卻是更感到恐懼了。
因為他見到的是一個初興始建的唐式封建國家,到處都洋溢着尚武好戰的氣息。從北方南下的授田府兵全都樸實敢戰,而且裝備看上去也非常精良。所以莽白使團一路上遇到的每一隊大順軍,全都是殺氣騰騰的,而且不畏艱苦。
至於他們的裝備也不算差,步兵的披甲率很高,幾乎大部分府兵(正兵)都有一身護體的甲冑。他們的武器主要就是長槍、刀牌、弓箭和火銃。持有這四種兵器的士兵組成了花隊,每百人中約有40名長槍兵,20名刀牌手,30名弓箭手和10名銃手。
莽白還發現,這些大順銃手持有的火銃都是西洋式的,就是那種漢人稱為斑鳩腳火銃的重型火繩槍——這些火銃的質量其實不大好,都是不專業的四川鐵匠胡亂打造的,只是外觀看着唬人。為了避免炸膛,不得不減少裝藥,所以斑鳩腳銃只能打出鳥槍的威力。
不過莽白是看不出火銃的質量有問題的!
此外,莽白還注意到一些開進中的大部隊還會攜帶青銅火炮,數量雖然不多,但是這種可以有戰馬拖拽着行軍的火炮,對依賴大象進行衝擊的緬甸軍還是極有威脅的......
而今天莽白抵達了大順帝國的首都重慶,更是見識到了一座充滿殺氣,而且相當嚴肅的首都。
這座首都沒有一點富貴安樂的氣氛,走在大街上連個商鋪都看不見!大街兩邊都是高牆,沿着高牆還筆直站立着大順皇帝的金吾軍——他們持有火銃的比例更高,幾乎達到了三分之一!
剩下的都是長槍在手,腰間還懸着手刀,一看就知道很能打啊!
另外,還有大隊的騎兵出現,全都是披甲的槍騎兵,隊列整齊的立在大順皇帝居住的城堡入口處。
莽白跟着出重慶城迎接他的大順左輔牛金星,大軍師宋獻策一塊兒下了馬,然後步行通過了皇城南門朝天門(朝天門搬家了)外的木橋,又從列成兩個方陣的騎兵當中通過,大氣兒都不敢出一口。
進了朝天門,莽白髮現裏面還是一片殺氣騰騰的,沒有啥裝飾,房子都樸素得很,但是防禦設施一應俱全!
皇城裏面也看不到什麼宮女太監,還是一隊隊頂盔貫甲,扛着長槍火銃的士兵。
莽白都有點懷疑,大順朝的皇帝晚上是不是摟着盔甲睡覺啊?
好不容易進了個「聚義廳」,就是李過的勤政殿,不過沒有皇宮大殿派頭,面積小,裝修得也差,就是椅子特別多,一共十把椅子。李過一把,李來亨一把,共治八王一人一把。
其中共治八王的椅子有兩張空着,李定國和袁宗第都不在重慶。所以現在要八個坐在椅子上,而且全都是一水藍色袍子!
莽白看着有點懵逼,那麼多人坐着,衣服都差不多,那該給誰磕頭?不會每一個都要磕吧?
「誰是皇帝?」他回頭問,「我應該給誰磕頭?」
有通事跟着,把他的話翻譯成漢語。
坐在御座上的李過聽了哈哈大笑,說着:「額這裏是皇帝垂拱,八王共治,還有一位撫軍太子,不過有兩個王不在。照規矩你得一個個磕頭的!不過額給你免了......賜座!」
還好,聽了通事的翻譯,莽白大鬆口氣。現在有八個人要拜,一人磕仨頭都得磕二十四下,非磕暈了不可!
看到莽白落座,李過又問:「那個二軍師,條約準備好了嗎?」
「皇爺,已經準備好了。」顧君恩手裏就捧着不平等條約的文本。
李過一揮手,「那就念一下吧。」
「臣領旨。」
顧君恩領了聖旨,就開始宣讀不平等條約了。
條約的內容當然也是「格式化」的,這不是天朝慣例嗎?
大順提出要求也是那麼幾條,首先,大順是宗主,緬甸是外藩,緬甸新王登基要經過大順冊封這道手續。
其次,大順要保護緬甸。
再次,緬甸要在軍事、外交上服從大順的指揮。
第四,大順要在緬甸的沿海租用一處海港屯兵。
第五,大順要在屯兵海港附近再圈塊土地屯田養兵。
第六,大順要在雲南——所租用海港沿途設館,保護通商。
第七,緬甸不得向大順官商徵稅,不得阻撓大順官商的貨運。
第八,緬甸要保護大順儒士在緬甸土地上開設的書院。
第九,大順臣民在緬甸犯法,要交給大順租借地的總督府審判。
一共就這么九條,也不是照抄大明的格式條款,不過大致上差不多。就是明確宗主、藩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而且是不平等條約!
廢話,宗主和藩國怎麼平等?
從法理上說,藩國的部分主權是屬於宗主國的,當然不能平等了!
「你們,你們怎麼和大明一樣?」莽白聽完通事的翻譯,臉色都青了。
「這是天朝慣例!」孫可望沉着聲道。「王子,你給額說,哪一條不該啊?」
莽白道:「屯兵沒有必要吧?」
孫可望哼了一聲:「你個王子看着挺機靈,腦子怎麼那麼糊塗呢?你來額們這裏幹什麼?不就是求額大順保護嗎?不屯兵怎麼保護?」
好像是這麼回事啊!沒有兵怎麼保護?空口白話管屁用!
「那圈地......」
「屯兵得吃飯啊!額們都不要你們供,圈塊地自己種能算過分?」
不過分啊!不給飯吃誰肯來啊!
「這個通商......」
「就是借個道!」孫可望說,「你們還要向上國收稅?」
「不敢不敢......」莽白還真說不出哪一條不應該了。
孫可望笑道:「既然都該,那就趕緊簽了吧!簽了,額們大順就馬上派兵5000,去保護你們緬甸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