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梅被李秋蘭的母親讓進了屋,她告訴黃麗梅,丈夫在一個建築隊打工,已經上班去了,李秋蘭今天是中班,下午兩點才去,現在去糧店買米去了,她一會兒就會回來。
黃麗梅便和劉春平聊起了李秋蘭、何金強的婚事,她告訴黃麗梅,金強這個孩子是很是不錯,對秋蘭和他們老倆口都很好,他們對孩子的婚事很是滿意,只是何金強的父親對此事極不樂意,死活不同意這門親事,原因是他們老兩口就一個閨女,她又體弱多病,秋蘭是給一家個體裝訂廠打工,收入不多,家庭負擔太大,怕孩子結婚以後無法生活。
他的想法並沒有錯,是為孩子今後着想。孩子們樂意,這誰也沒有辦法,倆孩子已到了結婚的年齡,但是何父不同意,倆人的婚事也就被耽擱下來,一直到現在還沒有舉行婚禮,孩子大了,這也成了他們老兩口的一塊心病。
正說着,屋外傳來李秋蘭的聲音,「媽媽,是誰來了,快來幫我扶下自行車。」李秋蘭說。
這時李秋蘭推着自行車走進院裏,車上馱着兩袋大米。「秋蘭,你回來了,是我。」黃麗梅說着走出屋子。
「麗梅姐是你?你怎麼來了。」李秋蘭認出了她。
黃麗梅幫着她把大米卸下自行車,搬進了廚房。
李秋蘭趕緊把黃麗梅讓進了屋裏,並為她重新倒了一杯水。媽媽見她們有正事,便轉身出去了。
黃麗梅拿出那條白紗巾和口紅筆,問:「這條白紗巾和口紅筆是你的嗎?」
「這都是我的呀!怎麼會在你們手裏?」李秋蘭有些驚訝地說。
「這是我們檢查何金強的房間時,在床底下和寫字枱上發現的。」黃麗梅說。
「不對呀,這怎麼可能。怎麼會在他的房間裏,這些日子我並沒有到過他家,也不可能放在他那裏。」李秋蘭說。
「你好好想想,你的白紗巾和口紅筆是什麼時候發現沒有的,接觸過什麼人,有沒有可懷疑的地方,特別是何金強死亡前後。」黃麗梅啟發她說。
她告訴麗梅,具體什麼時間記不清了,大約是半個多月以前,有一天下午三點多鐘,何金強的弟弟何金剛和他的女朋友朱春紅來到家,她們聊了很久。主要是他們單位上的事,再一個是她和金強的婚事,問他們倆的婚事究竟什麼時間辦,秋蘭說這得他爸爸他同意才行。
金剛還說,現在都什麼年代了,自己的事自己應該做主,幹嘛非得要聽老家的,一切按照自己的心愿辦,只有這樣才能得到幸福,還問他們結婚的錢夠不夠。秋蘭告訴他金強有些,爸爸和媽媽湊點也就夠了,婚事儘量簡辦,不要太鋪張了,以後用錢的地方還很多,不能只圖一時的痛快。再有就是他們倆之間的事。說起他們倆的婚事,準備近期結婚,家具都看好了,一直聊到下午五點多種才離去。
「我媽要留他們倆吃飯,他們倆說還有事便走了,記得那天有點風。在送他們出門時,春紅被風迷住了眼,就拿這條白紗巾給她擦眼,她用完順手就裝了起來,自己也就沒在意,反正也不是什麼貴重東西,就當送給她算了。」李秋蘭說。
「那支口紅筆嗎?我記得朱春紅好像用過,她這個人特別好打扮,經常用對着鏡子自己化妝,這是女人的天性,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用完以後可能也是順手裝了起來,這都是不值錢的東西,我也沒有在意。」李秋蘭說。
「那隻口紅筆是你自己買的嗎?」黃麗梅問。
「是金強送給我的,是我生日那天送給我的,我不常用這東西,嫌它太麻煩。」秋蘭回答說。麗梅聽了點點頭,她並不知道口紅筆的價格。
「你一般用什麼香水?」黃麗梅問。
「我這個人從來不用香水,嫌她香味太濃,我是個農村姑娘,好些農活需要干,也不習慣化妝,怕別人說閒話,說我澀性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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