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他在部隊舉行的軍事比武大賽上,由於一時大意,在徒手格鬥項目里輸給了一個新加入特種兵隊伍不久的新兵菜鳥,當眾出醜,也給所在連隊丟了人。一向自傲的他受不了這種打擊,約了那個新兵私下裏決鬥,結果在決鬥過程中將對方打成重傷。部隊領導知道這件事以後,直接將他趕出部隊。這還不等同於退役,正常的退役,他還能領取一筆退役費用,回到家鄉後還能在人武部門的幫助下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他這種情況等於是被直接開掉,是一種很大的懲罰。
從部隊回到家鄉靖南市以後,他手裏沒有多少錢,也沒有工作,陷入了生活的窘境裏。家中二老一個身體不好不能工作,一個收入稀薄,也讓他感到了巨大的生活壓力。在這之後,他先後找了幾份工作,本來以為憑着自己退役特種兵的身手,在省城這麼大的城市裏邊,隨便混混就能混個出人頭地,可是現實的殘酷讓他多次碰壁,甚至是碰得頭破血流。
他先是通過發小兒的關係,給一個地產商大老闆當保安。沒錯,您沒看錯,是保安,而不是保鏢,因為人家老闆自己已經有保鏢了,完全不缺,要不是看他發小兒的面子,連保安的工作都不給他。他當保安當了幾天,覺得實在沒什麼意思,就辭了職,轉而跟另外一位在社會上有黑惡背景的同學混社會。可是現在的社會並不是那麼好混的,沒有什麼經營實體的話很難賺到錢。他跟着老同學跑了好幾個月,沒少出力,卻沒摸到幾個錢,心灰意冷之下,就又換了行當。
在這之前,他的心境都是非常平和的,哪怕覺得老天與社會都不公平,卻也沒有產生什麼報復社會的想法。真正讓他走入黑暗深淵的是一次同學會。
在一次突如其來的初中同學會上,他遇上了當年的暗戀晴人、班裏的班花。兩人已經是多年未見,昔日美麗活潑的小女孩在長大成人步入社會以後,越發的美艷靚麗,成為了不折不扣的女神,他一見之下驚為天人,便立即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整晚都纏着她。那班花對他態度倒還可以,跟他有說有笑,聊得很是投機。他誤以為班花對自己有意,便等同學會結束的時候,自告奮勇的提出送她回家,那班花也沒拒絕。
兩人來到樓下停車場的時候,那班花忽然問他:「你準備開什麼車送我回家?」他一下子愣住了,訕笑着說打車可以嗎?那班花冷笑兩聲,摸出鑰匙開啟了停車場上一輛寶馬車的車門,然後狠狠諷刺了他一通,無非是些「你沒車還好意思說送我回家?連買車的錢都沒有還好意思纏着我?」之類的話。
他在審訊的時候交代,當天晚上喝多了酒,又被最喜歡的人一頓諷刺,之前所受到的一切委屈全部爆發出來,就覺得自己變成了瘋子,連自己都不認得自己了,激動之下,把那個班花推到後排座里,撲上去就要強暴她。那班花也不是個善茬兒,抬手就抽了他一個嘴巴,當時把他給打醒了,卻也擊碎了他的自尊心,讓他人性中最黑暗最暴力的東西暴露了出來。
那天晚上,就在班花那輛寶馬車裏邊,他把班花掐暈後強暴了,等完事了之後,他才意識到自己已經犯下了大罪,但後悔也已經晚了。他知道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便狼狽的逃回了家去,想要躲一段時間,後來覺得在家裏也不安全,很可能被警察上門抓個正着,所以就從家裏逃了出去,在街頭亂晃。
後來,也不知道怎麼的,他就溜達到了靖南市河北區柳河沿街附近,在柳河邊上望着河道發呆。柳河沿街自然是受柳河沿街派出所的管轄,派出所兩名民警辦事回來的時候,在河邊發現了他,以為他要尋短見呢,就把他帶到了派出所裏面。在問詢的過程中,柳河沿街派出所的所長楊永生在他面前出現過,還不小心露出了懷裏的六一四式手槍。
他本來就極其喜歡手槍,看到楊永生的配槍之後,心中就生出了搶奪的念頭,再加上生活不如意、生存壓力大、強暴了班花可能被抓捕判刑……反正是種種的鬱悶心情聚到了一起,讓他產生了自暴自棄的念頭,想在奪槍之後在社會上干幾件大事,讓人們都知道他是個厲害人物。這個念頭一生出來,就再也無法輕易拋掉。他開始秘密籌備奪槍的事宜。
由於小的時候喜歡看偵探小說與破案題材的電視劇紀錄片,所以他有着非常豐富的反偵查經驗。儘管這些經驗都是從書本電視上得來的,卻並不妨礙為他所用。他在搶槍之前的幾天裏,對楊永生進行了秘密的盯梢,了解了他的生活規律之後,開始做奪槍的最後準備。
殺死楊永生的當天傍晚,他攔住了一輛出租車,讓司機開車去市區北郊某個地點。那個司機嫌去的地方荒涼僻靜,回來可能拉不着活兒,便不願意去。他就許以重利,「到了之後我多給你一百塊錢還不行嗎」。那司機動了心,於是帶他駛出市區,前往北郊,卻沒想到就此踏上了不歸路。
車到目的地之後,他用一把鋒利的匕首繞到司機胸前,對他心臟部位一頓亂捅,將司機當場殺害,然後就近將司機屍體拋棄到路邊一個荒廢的下水涵道裏面,隨後駕車回往城區,躲在楊永生家小區樓下的門洞裏,等楊永生回家後,在門洞裏對他進行了突襲,將他亂刀捅倒在地,奪槍而逃。
他知道案發後,省城公安部門肯定會全城搜捕自己,雖然自認為不會留下半點破綻,但出於心虛的心理,還是不敢再留在省城,便駕車趕往青陽市。之所以選擇青陽市,有着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從楊永生家出來後不遠處就是駛往青陽市的高速路,便於逃離;另一方面,他曾在青陽待過一段時間,對於青陽較為熟悉。在到達高速路的青陽出口之前,他提前下了車,步行橫穿野地,進入青陽市以後,伺機作案。
他作案也沒有什麼特別複雜的目的,一是想製造出大動靜來,最好弄得整個山南省都被震動,這才顯得自己能力高超;二是想弄一筆錢,畢竟沒有錢就不能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所以最終選擇了搶劫銀行儲戶,並在市南區得手。
後來警方詢問他,說你明明已經掌握了那個女儲戶手裏的車與錢,直接開走搶走就得了唄,幹嗎還要將她殺死。他說,原本就想着殺人立威來着,後來見她敢反抗逃走,很不聽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生了一肚子氣,眼睛也紅了,就舉槍崩了她。
他搶到車錢之後,駕車往青陽市區正南的南河縣逃去,同樣為了干擾警方破案,故意將搶到的寶來車遺棄到路邊樹林裏去,隨後兜了個大圈子,步行到了南河縣,大吃大喝又玩了一個髮廊女之後,躲到了南河縣一零七國道旁邊的一個家庭賓館裏住宿。之所以選擇住在一零七國道邊上,是因為這裏交通發達,便於逃離。
他說,「我覺得警察都是一群吃人飯不辦人事的笨蛋,充其量就是破一些指向性明確的案子,譬如仇殺情殺,而對於我這類胡亂殺人、沒有動機的案子,肯定是破不了的,就算破得了,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追上我的,所以我才敢放心大膽的找地方睡覺。」
就在那天晚上,他被全城搜捕的行動隊員發現了。普通警察自然不是他這個窮凶極惡的退役特種兵的對手,被他用刀用槍先後殺死殺傷兩名警察。隨後他沿着一零七國道往北逃去,最終隱入一條小胡同,經過一番兜圈子後,逃出南河縣,在野地里摸黑往青陽市區逃去。
他覺得,越危險的地方就越安全,要是能偷偷潛回青陽市區里,找個房子住下,住上十天半個月的,絕對不會有問題,畢竟警察全城搜捕只會搜查賓館酒店等休閒住宿場所,絕對不會去居民住戶家裏搜找。等風頭過了,自己再想辦法離開青陽。可要是不找個地方住下呢,警方已經在外面佈下了天羅地網,各交通要道都已經被封鎖,過往人員車輛都要進行檢查,風險自然極大。在此時刻,一動不如一靜。
於是,他潛入市南區以後,在蓮香園小區里租了一套房子,雖然租期很長,但那只是用來麻痹房東用的。他打算是,住上一周兩周的,等風波平息以後,就乘車回到省城靖南,找到那個班花,再奸她一次,然後殺了她解恨出氣。讓他打死也想不到的是,剛剛租住下沒多久,就被段小倩等人上門檢查來了。為了活命,他決定拼死一衝,並先下手為強,瞬間打死打傷四名警察,可卻在逃跑的最後時刻,被一個並不起眼的女警察發難攔下,再之後又被一個高大男子糾纏住,還丟了手槍,更被那男子撿起手槍擊傷,導致最終被警方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