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雷香芹的話,彭晨就沉默了。
雷香芹覺得兒子一定會答應的,既然他想娶朱悠悠自然希望朱悠悠和她相處融洽的,她先表達了自己的反對,現在再給一個機會,兒子應該知道要抓住。
見樓下的戰鬥告一段落,彭爺爺和彭晶晶才出現在客廳。雷香芹立刻賢惠的給老的小的們去張羅早飯。
雷香芹一走,彭晨就給殷飛揚打了個電話,讓他幫忙他去朱悠悠那請個假。
「小晨,你媽的這個要求不算難吧?怎麼我聽你剛才說話的樣子是沒打算答應?」彭將軍現在沒有大事已經不需要出現去打卡了,只是每周去軍政大樓里開幾個會,早上他時間很充裕,對於大孫子的事情他也很關心。
「對呀,哥哥,你叫悠悠來住家裏嘛,我會好好照顧她的。」彭晶晶為了將功補過,趕緊說。
「呵。」彭晨只能苦笑,「我跟悠悠相處不過幾天,但是對她的性格也是有所了解的。她涉世未深,脾氣古怪,不善與人相處,我早知道咱媽肯定、肯定不會喜歡她。我原本想着,看在我和爸的面子上,媽或者會對她多多包容、照顧一些。」
這時雷香芹已經從廚房走了出來,「什麼話,當人家媳婦的,不都是要服侍家裏長輩,努力讓夫家接受,難道還想一嫁進來就當我們的主,反而要我們忍讓她?兒子,你就是準備這樣孝順我和你爺爺的?」
「媽,人家只是對我有一點好感,不是非我不嫁,人家幹嗎要來受這個委屈?」
「委屈?」雷香芹怒了,「你媽到底是怪獸還是母老虎,怎麼和你媽相處就委屈了呢?」
「媽,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樣。不是每個女人都要像你這樣的。」
「你這是看不上你媽這個家庭主婦了是嘛?你那個朱悠悠就能幹,會賺錢是吧!所以要是結婚了,以後家裏家務還是你媽要做,你媽我不但要繼續伺候好你們,還要多一個主人伺候是不是?」雷香芹的情緒很激動,以前聽說娶了媳婦忘了娘什麼的,她從沒想過會發生在她身上,彭晨從小懂事早熟,是個貼心的兒子。
「媽,我不是這個意思。」彭晨也是說也說不清,「悠悠她,沒事肯定要睡到中午才起床,要是上午沒睡夠,下午一定要午睡;吃的雖然很隨意,但是我們家這種清淡的飯菜她肯定吃不慣;她開始研究她的石頭的時候幾天幾夜不出現,也是常有的事;你要找她說話,她心情好才會理你,話題不感興趣她會直接走人。」
「她這樣,你一定看不習慣吧,但是她肯定不會為了任何人說什麼去改變習慣,她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悠悠沒有什麼尊老愛幼的觀念,她認為人人平等。她昨天剛買了別墅,加上她師兄要跟着她一起住,她不會答應來彭家寄住的。你答不答應我和她的事,她都不會有任何表示,她只在意我的答案。」
「可是媽,你覺得她這裏那裏不好,但我覺得她很好很好。她不是菟絲花,她也不是木棉樹,她是傲立在山頂的奇石,我願意做她腳底下的山,讓她飛得更高,而不是拉她回家裏做默默無聞的地基。如今是你兒子的一顆心掉在了她身上,她還只是覺得我可能是個合適的對象,我們才剛剛摸索着開始交往,你這一棒子下去不止是要拆散我們,你是要敲碎你兒子的心。」
「認識悠悠之後,你還指望我能愛上誰?媽,我正絞盡腦汁、步步為營的希望得到悠悠的心,你真的不能為了我試着去接受她嘛?」彭晨的真情流露嚇到了彭家的人。不是吧,是打開方式不對嗎?他們的孫子(兒子)(大哥),居然在愛情里這麼卑微。
雷香芹面對眼眶紅了的兒子哪裏還硬的下心腸,一把抱住彭晨嚎啕大哭,一邊捶打的彭晨肩膀,「你這個要鬧怎麼樣呀!你怎麼能這樣呢?我如珠如寶的把你養這麼大,你怎麼呢這樣呀!?你怎麼能這麼對我,怎麼能?」
這麼一場鬧下來,彭家人全部都精疲力盡,彭晨也不去公司上班了,乾脆趁着這個機會,一家人好好聚聚,一起去超市買菜,一起下廚,再開開心心的吃完這頓包含着天倫之樂的中飯。
彭晨又是哀傷策略,又是溫情攻勢,雷香芹還有不投降的?
「那這樣,你每周五、六都要回來吃晚飯,還有你有空要回來看爺爺,還有……」最後在雷香芹滔滔不絕的要求中,彭晨得到搬到朱悠悠別墅去的資格。
氣氛終於回歸和諧。雨後天晴。警衛卻來說,朱悠悠帶着她師兄和殷飛揚一道來訪。
隨即見到苦着臉的殷飛揚,和一臉無所謂的修簇擁的朱悠悠出現。
朱悠悠穿着一件銀色連衣裙,不是她長穿的那種沒有剪裁可言的,長袍樣子的裙子。顯然今天朱悠悠時精心打扮的,一字領的無袖短裙,到大腿根部做了個魚擺的設計,把一米六零的朱悠悠襯托的身體纖長,水晶鞋般的透明高跟鞋是來的路上為了配這條裙子專門去買的,還是花苞頭。朱悠悠自己梳的嘛,她只會馬尾和花苞兩種。
從鞋店到店員一路到門口的警衛,全部被朱悠悠驚艷的一愣一愣的,大馬路也被她成了紅地毯。沒辦法,高跟鞋第一次穿,只能一步一步慢慢走。搖曳曼妙的高挑身影,加上絕色的臉蛋,讓人來不及注意其他,當時朱悠悠看中這條裙子,就是因為那個模特穿着也是平胸平的一點也看不出來的關係。
殷飛揚和修,本來兩個也算高大的帥哥,急急忙忙的也沒時間收拾,這麼下來硬是被朱悠悠比成了兩個保鏢,就差副墨鏡了。
本來溫馨的彭家大宅里,瞬間仿佛被無數閃光燈照來,就見朱悠悠一步一步的慢慢走近。
沒見過朱悠悠的彭爺爺和雷香芹忍不住轉頭望向儼然又傻了的他們的孫子(兒子),沒想到這小子居然是個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