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他是神經病
&我看不到院長的臉所以我覺得他很像是在乾嚎,但是那又怎麼樣我看着心疼,好想親自上1
&在這個案件開始之前,我們都忘記院長的年紀了,雖然當初他的身份曝光的時候我十分驚訝,可是再沒有什麼事情能像現在這樣讓我記住他的年紀了,十六歲,他才十六歲!
&淚目,再也沒有哪個十六歲的少年能給我這樣驚艷的感覺,當初東方男神好歹是畢業之後才轟動全聯邦的,現在院長卻讓我恨不得什麼事情都為他去做,平時總是嘲笑別人身為粉絲的種種行為不理智,然而輪到我身上的時候,我發現,特麼的我也願意為了院長腦殘,反正院長後院都有一群病友!我不孤獨!
&他們不就仗着那女生年紀小所以有恃無恐麼,一個十八歲的女生,盜取一個十六歲的「孩子」——沒錯在我眼裏就是孩子——的東西,還在網上破口大罵,他們也真有臉,未成年人保護法什麼的根本可以摒棄了,犯罪的是未成年人,可以從輕處罰,然而被侵/犯權益的也是未成年人,這是要重罰吧?跪求學法律的病友們出來普及一下相關知識。
&回102l的病友,在這種情況下,犯罪的人不能夠申請從輕處罰(這裏的從輕基本上可以歸類到一筆帶過一笑泯恩仇的那種了),但是按理來說確實需要比法律上規定的要稍稍判得輕一些,不過哪怕是輕一些,也夠這妹子喝一壺的了。我記得擅自搬運、改編別的作者的文,不僅僅要道歉,並且黑歷史要進入個人資料,還要賠償一定的費用,並且情節嚴重的要坐牢,這妹子是未成年人,估計黑歷史記入個人資料這件事能免,其他的不好說,依法判定入獄的話也要適當減免一定的時日,但是這些都不重要,不罰這個女的我心不甘,我家院長哭了啊!
&兩次開庭審判,兩次的震撼,我還記得他上次獨自上庭的時候面對傲慢的紐卡斯人然後高傲地甩出種種資料打臉的事情,那會兒我覺得他簡直帥破天際,那會兒我就覺得我心中的男神得換人了,然而這次同樣是震撼,但是更多的原因是他讓我終於意識到他還是個十六歲的孩子,當年我十六歲的時候在幹什麼?上課玩鬧無憂無慮,我爸媽捨不得我受到哪怕一點兒委屈,可是看看這個女的幹了什麼,盜走我家院長的東西還理直氣壯,仗着自己年紀小妄想推脫責任,呵呵,她年紀小,難道我家院長看着就很老嗎?
&坐等法院判決,要是法官還是從輕發落的話,呵呵我也得去模仿模仿這種行為了,畢竟,我、年、紀>
&同坐等。
法院這邊,東方慕把頭埋進東方言的懷裏就不打算出來了,就擺明了「我不聽我不聽你們欺負我」的悲慘模樣,在場的人臉色變了又變,原告當庭痛哭的例子比比皆是,覺得被告狡辯、或者說訴說案件的時候回憶過於痛苦等等都足以勾下原告的眼淚。
東方慕自從開庭到現在,一句話都沒說,不少人都看過他打臉紐卡斯的經典案件,都在等着他再度出手,可是他沒有,他選擇了用哭聲來訴說他的委屈——這樣的哭聲於大家來說更為震撼。
是啊,那個女孩子才十八歲,是未成年,可是如今這個被奪走了屬於自己東西的少年,何嘗不也是個孩子呢?
東方慕全程沒有說一句話,可是他的哭聲,卻比任何言語都更為有用——雖然這哭聲聽上去就是乾打雷不下雨的類型。
原告律師乘勝追擊,大部分觀眾表示:兩邊都是未成年,雖然都同情,可是很明顯原告看上去更可憐怎麼辦!
被告這邊,夢夢父女的臉色漸漸變得差了起來,等到原告律師提出希望法院按照律法對被告進行xxx各種判決的時候,他們險些跳了起來。
&的女兒只是個孩子!」他黑着臉強調。
東方言抬頭看了他一眼,用淡淡的語氣回答道:「哦,我知道,我兒子比她小兩歲,但是比她懂得太多了。」語氣中不僅僅是對東方慕的寵溺,也是對兩人的嘲諷。
夢夢的爸爸臉色瞬間就漲成了豬肝色。
原告律師提出,夢夢需要公開對東方慕道歉,並且賠償一定的費用,並且盜取別人小說擅自轉載這一件事,要記載入日後她的身份光腦裏面。
此時的夢夢父女,還不知道「盜文」在聯邦究竟是多麼嚴重的罪名,他們還以為這樣的罪名就和在他們國家一樣,其實沒有多少人在意。
於是他們授意律師,在賠償費用上儘量幫他們反駁,只要不坐牢、不賠償巨額費用,那麼他們就很滿足。
至於道歉一說,等到夢夢用原賬號道歉之後,可以再另外申請一個號什麼的,在網上嘛,改頭換面或者是換個網站之後誰也不認識誰不是嗎?
東方言看出了他們的想法,眼中閃過一絲嘲笑,並沒有在賠償費用上糾纏太多。
最終,按照聯邦的法律,法院作出以下判決:
被告要對原告公開道歉,並且此案判決會記載入被告日後所頒發的身份光腦信息中,被告賠償原告xxx聯邦幣,考慮到被告未成年的身份,所以監/禁刑罰免除。
這一判決一出來,無論是被告還是原告,都十分滿足。
東方言抱起自己的兒子,將他的頭按在自己的懷中,不讓比人窺探一分一毫,然後大步離開了審判席,途中經過眼中閃過笑意的兩父女,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微笑。
兩人不知所以,但是考慮到對方沒有對自己下大壓力,於是沒有深究。
東方慕的讀者們通過直播看着這父女兩人心滿意足的神色,都覺得不可置信。
&賭一根黃瓜他們絕對不知道……
&加壓一個葉逸塵。
&加一個哭泣的院長
&臥槽你們壓的都是些什麼鬼,正常一點好嗎?我加一個墨書玉!
&等着吧,科洛與聯邦的合併已經一周了,這個星球不算大,最遲再過一周,個人光腦就要普及了,到時候他們就會知道哭了。
&他們現在的心理活動絕地是「發完道歉函之後換個賬號嘛,多簡單」、「不就是個盜文判決嘛,又不是殺人放火,記就記唄」這樣的,呵呵,我等着她哭的那天。
&哈哈哈我現在還在看那父女兩人微笑的模樣,我覺得他們大概把院長當做傻瓜了,覺得被他們三言兩句就打發掉了提出來的賠款一下子就減了一半,我看着那被告的辯護律師的臉各種爽你們知道嗎?可憐的辯護律師,大概沒遇到過只想減輕賠償款壓力的委託人!
&院長今天哭了表示心好痛,決定後天坎羅維活動月的時候去找院長,等活動月過了再圍觀這對父女的悲慘生活。
&終於知道院長為什麼一句話都不說了,比起紐卡斯的人,這對父女簡直戰鬥力太低!
確實是比起紐卡斯研究院的人,這對父女的戰鬥力實在太低,哪怕他們請的律師十分不錯,耐不住這對父女關注點全在錢的身上,後來判決的時候判定的賠款比一開始提出來的少了將近一半,這兩人就覺得無比開心了。
眾人紛紛在論壇裏面笑着說他們家院長帥出新高度,整個過程只用一哭就完成了案子的最後判決——沒錯就是帥,對於腦殘粉來說,偶像的任何行為都是帥的!
這件事隨着夢夢發表的十分誠懇的道歉函就此告一段落,東方慕聽說哪怕女兒做出這樣的事情,做父親的也沒有對女兒有過多的責備,反而是帶着夢夢在這個星球上停留了好長的一段時間,雖然因為沒有身份光腦所以前幾天出行什麼的有點受制,但是隨着光腦的普及化,加上這兩人又在聯邦星系中心,所以光腦很快就辦了下來,對此,他只是與自己的親人相視一笑。
而隨着身份光腦辦下來之後,夢夢等人才發現不對勁。
首先是夢夢自己的賬號id,無論在什麼網站申請新id,id的個人信息中,「曾因擅自轉載『精神病重症患者』的小說而被原作者上訴,法院判決如下……」這一信息都會自動地出現在她的賬號信息之中,而她的個人身份信息中,此信息也如影隨形,在聯邦結交的新朋友,在相互交換通訊頻道的時候看到這個信息之後,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這些人中未必都是東方慕的讀者,但是在聯邦,擅自轉載、改編別人的小說,是一件極為嚴重的事情,夢夢應該慶幸她現在還是未成年,別人雖然看她的眼神很不好,但是聯邦人對未成年人有着很大的寬容心,並沒有出演諷刺。
她也是因為別人的眼神不對勁了,才去查了這件事,得到的結果卻是讓她直接將房間裏面能摔的東西都摔得粉碎。
個人身份的信息記錄內容是按照之前判決時候,寫在判決書附錄裏面的。
夢夢父女當時因為賠款能夠減半開心不已,所以沒有在意附錄上的信息記錄的提示,此後她拿到個人光腦之後,曾經在判決書上看到的那些字句一字不差地進入了她的身份資料中,而這份資料最要命的是——並沒有註明夢夢是在多少歲時候犯的錯,只是模糊說了個>
想想吧,夢夢現在還是十八歲,「曾」就代表着她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做錯了事,所以大家對她有着一定的寬容心,但是當她過了22歲——不,現在併入聯邦之後,就是25歲了。等到她25歲成年之後,以至於她的歲數再往上的時候,所謂的「曾經」所代表的範圍就有些廣了,是小時候呢,還是成年之後呢?
聯邦人對未成年有着很大的寬容性,可是對於成年了還犯錯的人,就沒有那麼好的耐心了。
而這種個人資料,無論找哪個黑客,都沒有人敢幫忙遮蓋的,除非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訴,同意被告的個人信息中,「犯罪史」可以抹消,否則這個污點就會跟隨她一生。
可以說,整個判決最要命的不是公開道歉,也不是那曾讓她咋舌的龐大的賠款,而是判決要加入個人資料信息這一點。
在聯邦,擅自轉載別人的文就屬於「文化盜竊」,這個罪是與殺人放火擺在同樣的位置的,都屬於重罪。
此時才開始後悔的夢夢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瘋狂,她的爸爸心疼女兒,決定在中心星系再留一段時間,順便托人找找東方慕所在的地方,試圖讓東方慕對法院提起上訴,能夠免去這樣的刑罰。
而此時的東方慕,正投入坎羅維的活動月中,忙得不亦說乎。